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奉新县苗圃路南侧。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一)变电工程
1.奉新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1)主变压器。扩建50MVA主变1台。
(2)出线。扩建10kV出线间隔10回。
(3)无功补偿。扩建(1×3600+1×4800)kvar并联电容器组。
(4)10kV接地。新增接地变630kVA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套。
2.赤田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改造至奉新的110kV间隔1个。
(二)赤田-奉新110kV线路改造工程
更换导线路径长1.1km,其中,双回路更换一侧导线0.45km,单回路更换导线0.65km,双回路并线路径长7.25km,线路总长度8.35km。更换导线段采用ZTACIR-240/30型镀锌殷钢耐热铝合金导线,双回路并线段将两侧原240mm?截面导线合并为2×240mm?截面导线。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投资11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0万元,占总投资25%,余下75%资金为银行贷款。
原文如下;
关于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你司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关于宜春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宜供发展〔2023〕6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奉新负荷增长需求,增强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2311-360900-04-01-518188)。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苗圃路南侧。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变电工程
1.奉新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1)主变压器。扩建50MVA主变1台。
(2)出线。扩建10kV出线间隔10回。
(3)无功补偿。扩建(1×3600+1×4800)kvar并联电容器组。
(4)10kV接地。新增接地变630kVA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套。
2.赤田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改造至奉新的110kV间隔1个。
(二)赤田-奉新110kV线路改造工程
更换导线路径长1.1km,其中,双回路更换一侧导线0.45km,单回路更换导线0.65km,双回路并线路径长7.25km,线路总长度8.35km。更换导线段采用ZTACIR-240/30型镀锌殷钢耐热铝合金导线,双回路并线段将两侧原240mm?截面导线合并为2×240mm?截面导线。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投资11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0万元,占总投资25%,余下75%资金为银行贷款。
六、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八、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3-2028年)中期调整结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3〕458号),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60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奉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