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8日,梅雁吉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张能勇、胡苏平、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梅雁吉祥、董事会秘书胡苏平、财务负责人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二、提前确认收入。梅雁吉祥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能勇、董事会秘书胡苏平、财务负责人刘冬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其中张能勇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胡苏平对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刘冬梅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了解,梅雁吉祥成立于1993年1月,1994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建设和转型,经多年运营和发展,形成了集水力发电、地理测绘信息、民办教育、矿产资源等制造业为一体的业务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