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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同集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获核准

日期:2024-01-2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1/2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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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变电站工程 变电设备 电力工程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厦门同集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线路工程。一是同集变~洪塘头变:线路起自同集变,与洪塘头变已建电缆出线相连,终于洪塘头变附近线路开断点,经滨海西大道、美峰路、美山路、横六路、同集路敷设电缆2.85公里。二是同集变~后田变:与同集变~洪塘头变线路,自同集变共廊至洪塘头变已建电缆出线,终于后田变附近线路开断点,敷设电缆2.84公里。三是新建双回后宅变架空线出线,接至已建后宅Ⅰ、Ⅱ回线路,路径长度100米。

2.土建工程。沿同集路新建电缆沟180米。

项目总投资为3214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0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原公告如下: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同集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同集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同安中洲片区负荷增长需求,提升同安区电网供电能力,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同集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7-350200-06-01-86773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同安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线路工程。一是同集变~洪塘头变:线路起自同集变,与洪塘头变已建电缆出线相连,终于洪塘头变附近线路开断点,经滨海西大道、美峰路、美山路、横六路、同集路敷设电缆2.85公里。二是同集变~后田变:与同集变~洪塘头变线路,自同集变共廊至洪塘头变已建电缆出线,终于后田变附近线路开断点,敷设电缆2.84公里。三是新建双回后宅变架空线出线,接至已建后宅Ⅰ、Ⅱ回线路,路径长度100米。

2.土建工程。沿同集路新建电缆沟180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214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0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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