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1、建设110千伏可门变、110千伏文山变、110千伏马鼻变、220千伏浦口变、220千伏港区变保护改造工程。
2、港区~马鼻110kVⅠ、Ⅱ回线路开断进官坂变工程
新建110kV线路折单长约10公里,其中架空线折单长约9.4公里,电缆折单长约0.6公里。
3、浦口~文山110kV线路开断进官坂变工程
新建110kV线路折单长约21.38公里,其中架空线折单长约21.27公里,单回电缆长约0.11公里。
4、港区~可门Ⅱ路、港区~官坂Ⅱ路脱开港区变,对接形
成官坂~可门110kV线路工程
新建单回路电缆沟约0.04公里,电缆利旧。
5、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在官坂变配置光端机。
项目总投资507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6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原公告如下: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9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3]44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福州连江供电能力,解决220千伏港区变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306-350100-04-01-152120)。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线路途经连江县浦口镇、官坂镇、坑园镇、透堡镇、长龙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1、建设110千伏可门变、110千伏文山变、110千伏马鼻变、220千伏浦口变、220千伏港区变保护改造工程。
2、港区~马鼻110kVⅠ、Ⅱ回线路开断进官坂变工程
新建110kV线路折单长约10公里,其中架空线折单长约9.4公里,电缆折单长约0.6公里。
3、浦口~文山110kV线路开断进官坂变工程
新建110kV线路折单长约21.38公里,其中架空线折单长约21.27公里,单回电缆长约0.11公里。
4、港区~可门Ⅱ路、港区~官坂Ⅱ路脱开港区变,对接形
成官坂~可门110kV线路工程
新建单回路电缆沟约0.04公里,电缆利旧。
5、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在官坂变配置光端机。
四、项目总投资507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6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福建福州官坂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函》(连自然资(2024)12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