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2024-2025年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30%确定,年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100元(含税,下同),月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8.33元。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确定。适时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
本通知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按国家要求适时调整完善。
原文如下:
日期:2024-01-04 来源:古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2024-2025年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30%确定,年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100元(含税,下同),月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8.33元。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确定。适时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
本通知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按国家要求适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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