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二公司”)破产。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的时间为2020年4月,此前,山西业盛律师事务所已被指定为电建二公司的管理人。
公告显示,电建二公司清算审计后资产负债率为-418.16%。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电建二公司经管理人清算,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
电建二公司是中国能建100%控股的公司,成立于1981年,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等多项资质。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壹级)(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建筑总承包,火电设备,高耸构筑物,无损检测,起重设备安装(壹级),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泥沟件、金属构件,汽车货运,物资机械器材租赁,砼经销、建筑金相试验等。
电建二公司曾承建各类机组180余座,总容量突破6500万千瓦;完成各等级变电站及输变电工程70余项;工程分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海外工程遍布近20个国家,并在7个国家建立了海外分支机构。
电建二公司共获得5项鲁班奖、10项国优金奖、19项国优银奖及110余项省部级奖项,获得“电力建设功臣单位”、“全国电力建设优秀企业”等荣誉,是国家首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