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年总电量规模不设上限。发电侧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总规模为500 亿千瓦时,发电侧与分时用户(含售电公司代理的该类用户) 低谷、平段、高峰、尖峰合同电量按 4:4:3:1 比例签约不分时用户 (含售电公司代理的该类用户)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当交易时间截止或交易总量达到上限时交易自动终止。
各类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的交易各时段签约比例同年度交易一致,集中交易采取匿名方式开展。
火电企业年度交易签约电量为其上一年度实际交易电量(不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 ) 的 80%,2023 年新投产机组按全省同容量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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