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通知。
《预案》明确,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原文如下: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1.6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2.2县(市、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电力企业
2.5重要电力用户
2.6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风险分析
3.2监测
3.3预警
3.4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指挥协调
4.3响应措施
4.4响应终止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5.2事件调查
5.3善后处置
5.4恢复重建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技术保障
6.5应急电源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宁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重点规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市、县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预案体系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内各级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2)。
2.组织体系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2.1.1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3)。
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1.2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协调组织工作。市电力应急办设在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共同组建,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配合市工信局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组织编制、修订、演练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4.负责编制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
5.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6.组织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负责组织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席会议;
8.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2县(市、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6专家组
市、县两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风险分析
可导致宁德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自然灾害风险
宁德行政区域范围台风、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质、覆冰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1.3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3.1.4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
3.1.5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6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少数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3.2监测
气象、水文、林业、地震、公安、通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地震、自然资源、水利、通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市污区分布图、全市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电网企业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对初判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市电力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市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当省政府成立省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时,接受其领导、组织和指挥。事发地人民政府应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指挥协调
4.2.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召开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市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政府工作组;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跨县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它问题。
当全省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还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省政府工作组或省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视情向省政府及福建能源监管办等有关部门提出支持请求。
4.2.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应急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持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市电力应急指挥部。
4.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重要城市、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电力用户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3.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保障应急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4.3.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3.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健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4.3.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车站、码头及其它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停电区域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各级政府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3.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网信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强化网上舆论引导,稳定公众情绪。
4.3.7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各级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配合省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或独立开展处置评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处置评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减轻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发改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5.4.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5.4.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电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各县(市、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水文分中心、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地震局等要提供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市电力应急办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2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3.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附件1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宁德地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宁德地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二)宁德地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宁德地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停电用户数达30%以上50%以下。
(二)县级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在40%以上60%以下,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70%以下;
(三)县级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体系框架图
附件3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宁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市工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水文分中心、商务局、文旅局、应急局、通管办、气象局、市场监管局、地震局、武警支队、南昌铁路局宁德车站和在宁大中型发电企业(集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或配合省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必要时指定具体部门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网信部门、新闻单位开展舆情管控、舆论引导,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和管理。
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协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需市级负担的必要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会同市气象局制作发布宁德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宁德市城市和宁德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正常供水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城市道路照明。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林业局: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市水利局: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装机50兆瓦及以下水电站的安全管理。
宁德水文分中心:负责适时提供大中型水库蓄水、主要江河水情等信息。
市商务局:组织协调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障市场供应。
市文旅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市应急局:指导协调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负责或参与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协调群众安置等事宜。
市通管办: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临震预报和地震实时监测等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武警支队:负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南昌铁路局宁德车站:负责组织疏导火车站滞留旅客,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铁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国网宁德供电公司:负责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电力应急办;在市电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等方案,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电网正常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负责全市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在宁大中型发电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集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电厂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从电网调度指挥,负责电厂运行管理及电力突发事件的报告和事故抢险工作,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调整发电出力和运行方式。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电力恢复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地震局、气象局、武警支队、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文旅局、应急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应急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通管办、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武警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