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方案中提出,2023年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现按工作日连续开市,满足市场主体灵活交易和调整需求,现货未开展前,实现按工作日组织,按峰平谷多个时段分别交易和结算。现货运行后,实现按工作日连续组织,中长期24时段连续运营。
交易开市期间,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匹配出清。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8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等政策要求,为推动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促进新能源消纳,提高交易组织灵活性,拟在现货市场运行前,组织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
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电力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彭莎莎电话:0991-2819333
传真:0991-2823713邮箱:dlc@xjdrc.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