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查电线电缆产品380批次,包括生产领域310批次,流通领域70批次,其中发现9家生产者的1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为淄博宏凯电缆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汇隆达线缆经销处、薛城区家康五金机电销售店、威海新亚电缆有限公司、威海新诚机电设备经销处、潍城区开发区精明电器经营部、潍城区开发区利盈电器销售中心、聊城市东昌府区居华电工电料批发部8家销售者和特变电缆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烟台朝阳电缆有限公司、龙口市润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烟台鑫联线缆有限公司、济宁舜鑫电缆电线有限公司、临沂启阳电缆有限公司、阳谷鲁源电缆有限公司、山东中天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建业电缆有限公司。
其中,临沂启阳电缆有限公司、龙口市润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山东建业电缆有限公司、山东中天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本次抽查依据GB/T 12706-2020《额定电压1kV(Um=1.2 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GB/T 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线电缆产品的各种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绝缘热延伸、导体电阻(20℃)、护套热失重试验、绝缘热收缩、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平均厚度、耐火性能、曲挠试验、成束阻燃性能(C类)、护套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项目。
据了解,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