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廉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审评情况和建造许可证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切实维护核与辐射安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建设新机组,按照最新安全标准改进已建机组,强化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生态环境部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充分认识保障核安全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核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决扛起保障核安全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从严从实监管,切实筑牢核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
要持续加强新建和已建核电厂的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以高水平核安全促进核能事业健康发展。要压实营运单位全面责任,要求其加强自身和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管理,有效运转经验反馈体系,切实保证工程建造质量。要强化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营运单位落实监管要求,确保核电厂建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