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由西北院牵头总承包的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顺利通过上水库蓄水阶段验收,为首台机组发电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验收的上水库主要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西支沟副坝、西岔沟副坝、库盆及上水库进出水口等建筑物,最大坝高133米,坝顶宽10米,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271.00米,库容796万立方米。验收委员会专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检查,对验收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查验,并听取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情况的。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符合规范规定,已完成的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的施工质量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安装质量总体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文件的规定,工程蓄水方案及防洪度汛措施总体可行,一致通过了上水库蓄水验收鉴定书,同意上水库8月上旬进行蓄水。
阜康抽水蓄能电站由西北院、水电三局、水电十五局组成的联合体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是国内首座采用EPC建设模式的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可逆水泵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枢纽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设计年发电量24.1亿千瓦时,设计年抽水用电量32.13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燃煤消耗量约16.5万吨,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维护新疆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