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专项检查的通知》(电监价财[2008]2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前一阶段各派出机构专项检查情况,依照国家电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重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东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为组长的南方检查组一行6人,于9月中下旬对南方区域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本次电费结算重点检查涉及省级电力公司2家,发电公司4家;检查内容主要针对《通知》中提到的关于南方区域的有关问题;检查方法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当面询问、直接核对等方式。
抵达海口前,我局就《通知》中提到的问题要求各电力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会议中,各电力企业都针对《通知》中提到的问题,反映了自身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检查中,我们注意收集各种材料(文件、报表、汇报材料),并对有关问题分别向厂网双方制作询问笔录,本次检查共做检查笔录7份。
各电力企业对此次重点检查非常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在南方电监局、贵阳电监办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整个检查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圆满地完成了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