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第52届大会9月29日至10月4日在维也纳召开,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陈求发率中国代表团与会。大会期间,新华社记者就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工作以及当前和平利用核能所面临的主要挑战等问题对陈求发进行了专访。
陈求发说,国际原子能机构自1956年成立以来,积极应对能源供应、环境保护、防范核恐怖主义、核安全等方面的挑战,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有力支持。
过去一年里,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支持有关国家建立核电基础结构、开展新型核反应堆及燃料循环研究、推进核技术在癌症治疗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健全全球核安全制度以及核保安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此外,机构还向160多个国家提供了核保障监督。
在谈到国际核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问题时,陈求发指出,在遵守不扩散义务的前提下,每个国家均享有和平利用核能与核技术的权利。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和全球变暖影响的不断扩大,核电正在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重新评估核电在能源安全中的战略地位,把发展核电作为满足能源需求、增进能源安全的重要选择,核电复苏的态势已经出现。
尽管5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核电是一种清洁、安全和经济的能源,但核电的利用与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由于核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其进行应用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首先解决核电站的安全建设问题,同时还要妥善应对核燃料可靠供应、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和公众接受等复杂问题;另一方面,如何确保核技术及核材料的和平利用,防止敏感技术及核材料被用于非和平目的,防止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源被国际恐怖主义分子获取,也是当今国际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对此,陈求发指出,作为核领域中唯一的政府间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应对这些挑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认为,国际原子能机构应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在核电及核技术应用的基础结构、人才培养、燃料循环供应等方面为成员国提供支持和帮助。他说,尽管目前全球核安全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核泄漏事件使国际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机构有义务而且有能力通过技术合作渠道,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核电新兴国家在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等方面发挥作用。
关于防核扩散问题,陈求发指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已经赋予国际原子能机构确保核能和平利用的权力。因此,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国合作,充分利用有限资源,独立、公正、客观、平衡地履行核查义务,并努力提高核保障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陈求发说,中国自198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以来,与机构进行了全方位且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在核技术、核安全、放射性废物、核保安、人力资源培养等方面争取到机构的大量援助。在今年的北京奥运会期间,机构不仅派专家协助中方开展了9次奥运核保安专项培训,还提供了一批中方急需的放射性检测设备,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重要支持;在今年中国汶川地震救灾中,机构为中方提供的培训和专用设备也在搜寻和回收被掩埋在废墟中的放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求发说,在防扩散方面,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严格履行自身在核保障、出口控制等方面承担的国际义务,同时也积极参加机构在保障监督方面的各项活动。他指出,中国的核电事业正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它所带来的人力资源、核安全标准等方面的新挑战,使中国需要继续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成员国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中国也愿意将自己开展核能和平利用的经验和技术与机构及其成员国分享,为核能造福人类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