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三峡水利供电区域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万州发改资环〔2022〕5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意见(重建管〔2022〕11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改善万州区有关乡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实施三峡水利电力公司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210—500101—04—01—469786。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万州区新田镇、武陵镇、龙驹镇、天城街道、熊家镇、走马镇、罗田镇、甘宁镇、高梁镇和长岭镇等10个乡镇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46.9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8千米、户表34776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2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万元,基本预备费106万元,贷款利息92万元。资金来源上,拟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1058.2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鉴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按照《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和《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有关规定,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作为项目投资控制依据,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深化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备案。请你委据此指导项目法人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加快组织项目实施。
十、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施工组织方案和开工准备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规定,做好资金和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要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凡没有列入市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附件:三峡水利电力公司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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