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2月21日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和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工程违法分包,被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5.4万元。
文号“华东监能罚字〔 2023 〕1 号、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和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将承接的市南供电公司35千伏春勤 590、10千伏闸 16田漕北等线路迁改工程中的调试业务和承接的上海市南徐汇乐山路10kV架空线入地工程中的部分安装工程进行了违法分包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5.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15日。
据企查查网站显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和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负责人为颜旭昊,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500号,经营范围包含:办理母公司的经营业务。
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徐锋,注册资本为890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888号,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