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部署,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北监督站)组织监督检查组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开展了首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相关专家应邀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前会议上,监督检查组向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宣贯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核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案的制定背景及提出的监管要求,并指出做好核电厂环境保护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营运单位及监管部门需要高度重视,携手做好核电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按照《核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案(试行)》的要求,对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在建机组和运行机组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海域环境的定期监测及管理措施等进行了文件及现场检查,对流出物及辐射环境监测管理情况开展了同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
检查后会议上,华北监督站分管领导表示,核电是清洁能源的一支中坚力量,田湾核电站又是我国最重要的核电基地之一,同时还担负着打造“全球核安全标杆工程”的重要历史使命,希望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充分认识到核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对核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不断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强化管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