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浙江瑞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加快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面推进能源供给侧的清洁化低碳化。全力推进“风光倍增”工程。2025年光伏装机量达到188.5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30万千瓦。
加快光伏项目建设。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利用沿海滩涂和养殖鱼塘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建设大唐瑞安马屿镇林光互补、瓯飞浅海滩涂一期渔光互补项目,力争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170万千瓦以上。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以整县(市)光伏推进开发为重点,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屋顶,分城区片、中西部片、江南片、汀塘片4大区域积极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十四五”期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10万千瓦以上。
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十四五”期间建成瑞安1号一期海上风电项目,积极开展瑞安2号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
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有序推进全市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开展林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加快调峰电源能力建设,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项目并网电力廊道规划建设,提升清洁能源输送消纳能力,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原文如下:
瑞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录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二)问题和挑战
(三)面临形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转型
(二)全面提升能源消费节能增效水平
(三)积极推动能源产业创新集聚发展
(四)加快推进能源治理能力改革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三)统筹项目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十四五”时期是瑞安全力打造“都市瑞安、现代之城”“青春瑞安、活力之城”“数智瑞安、创新之城”“开放瑞安、包容之城”“幸福瑞安、宜居之城”的重要时期,是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战略、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攻坚期,也是全方位打造能源绿色高效智慧多元发展的县域样板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指导瑞安市“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根据全省及温州市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和《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1.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343.4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速4.1%。其中,天然气利用大幅提高,由2015年的0.6亿方增长至2020年的1.1亿方,年均增速达13.6%,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4%,较2015年增加1.4个百分点;2020年,煤炭消费24.6万吨,年均增长1.3%;油品消费27.5万吨,年均增长4.5%,占比11.8%。可再生能源消费量16.8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8.3%,占比4.9%,较2015年增加3.2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77.5亿千瓦时,年均增速4.8%。
2.能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相继投运大有热电、华峰热电联产等电源项目,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2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7.7万千瓦,年均增速46.3%。220千伏塘园变、110千伏陶山变、汀田变、闻涛变、侨贸变等一批电网重点项目先后投产,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148.5万千伏安,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04.5公里。建成甬台温成品油管道瑞安段,管网里程约16.5公里;建成甬台温天然气管道瑞安段,管网里程约17.6公里;建成滨海油库,库容达8.1万立方米;建成天然气市政中压管线约90公里,江北门站建成投运。
3.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不含外来电中清洁能源,下同)30.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9%,较2015年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由2015年的0.6亿千瓦时提高至2020年的3.9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速45.1%。可再生能源装机19.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92.8%,较2015年增加16.2万千瓦,其中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增加8.2万千瓦、5.7万千瓦。清洁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完成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全市基本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累计淘汰98台。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清洁化替代,2018-2020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46辆,清洁能源出租车达488辆。推广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运阁巷新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成公用充电站35处,充电桩298台。
4.能源节能增效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着力推进千企节能改造,淘汰高耗低效企业,严控高能耗项目审批,抓实重点用能企业监管,经济社会发展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从0.53吨标准煤降至0.33吨标准煤。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重点开展浙南产业集聚区塘下分区、经济开发区、瑞安侨贸小镇等在内的3个产业平台的区域能评工作。率先推出“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运用体系和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工业企业入网全覆盖。发布全民节能倡议书,全力抓好公共场所、景观照明、交通领域、商业等各领域节能,营造全社会齐抓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二)问题和挑战
1.能源总量控制任务仍然艰巨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从国家和全省看,“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要求仍将保持趋紧态势。“十四五”时期,瑞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经济增长对能源的刚性需求并未减弱,全市电力、热力等能源需求仍将维持中速增长,进一步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任务艰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题依旧存在。
2.能源低碳转型面临较大挑战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能源低碳转型进程加快,但瑞安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影响,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温州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煤炭存在刚性增长需求;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氢能、智慧能源互联网等一批绿色能源利用手段受技术进步和成本制约较大,能源低碳转型存在较大挑战。
3.能源基础设施存在薄弱环节
城乡电网方面,电网整体可以适应瑞安的电力需求,但是受负荷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区域性容量分布不均,局部偏远区域地处电网末端,供电距离过长,网架较为薄弱。随着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电源和负荷的进一步接入,电网运行控制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风险不断增加。天然气管网方面,中心城区中压管网主要覆盖安阳中心城区和塘下新区,滨海新区和江南新区覆盖低,周边乡镇除马屿镇部分小区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外,其他乡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距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任重而道远。
(三)面临形势
1.能源低碳转型进入关键期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十四五”时期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攻坚期,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电力的增量主体,并逐步进入存量替代阶段,已成为能源领域转型的必由之路。随着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以及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范围等政策推出,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能源技术创新迎来突破期
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工业园区、城镇社区、公共建筑等领域综合能源服务、智慧用能模式大量涌现,能源系统向智能灵活调节、供需实时互动方向发展,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将推进深层次系统性重塑。“十四五”时期是瑞安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优势,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产业与数字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时期。
3.能源体制改革迈向深化期
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瑞安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破解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瓶颈,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的全面深化。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青春都市·幸福瑞安”发展导向,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构建智能、安全、低碳、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网络,为瑞安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县域发展先行标兵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发展。
智慧创新,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数字赋能,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创新智慧城市能源系统、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推动能源绿色智能高效转型。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民生优先,协调发展。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加强能源民生工程建设,开展能源基础设施补短板,提高城乡电网供电可靠性,保障管输天然气有效供给,积极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扩大利用,实现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瑞安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着力打造能源绿色高效智慧多元发展的县域样板。到2025年,能源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供应增加主体,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为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更好支撑瑞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8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3.5%,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8.9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9.5%左右;天然气消费总量2.0亿方,比重达6.0%;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96.1万吨标准煤,比重达23.6%;煤炭消费总量45.4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总量33.4万吨,比重控制在12%左右。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电力装机容量达238.4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229.7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96.4%;新增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210公里以上,新增变电容量346万千伏安;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新建江南门站、高中压调压站2座,新建次高压管网16公里、中压管网370公里以上。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达到148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31%以上,推动管道天然气“村村通”,扩大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充分保障城镇各功能分区的供气。综合利用公共交通场所和设施,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网络全覆盖。“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公共充电站100座以上,新增公共充电桩3000个以上。
表1瑞安“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转型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碳达峰进程,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强化用能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提升电力、天然气、集中供热、储能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多元融合、智慧共享的综合能源服务,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供给体系。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进一步加快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面推进能源供给侧的清洁化低碳化。全力推进“风光倍增”工程。
加快光伏项目建设。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利用沿海滩涂和养殖鱼塘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建设大唐瑞安马屿镇林光互补、瓯飞浅海滩涂一期渔光互补项目,力争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170万千瓦以上。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以整县(市)光伏推进开发为重点,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屋顶,分城区片、中西部片、江南片、汀塘片4大区域积极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十四五”期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10万千瓦以上。
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十四五”期间建成瑞安1号一期海上风电项目,积极开展瑞安2号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
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有序推进全市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开展林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探索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广以热泵技术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应用示范区域,与商旅、康养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加快调峰电源能力建设,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项目并网电力廊道规划建设,提升清洁能源输送消纳能力,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2.全面提高能源设施保障能力
以建设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完善能源设施布局,提升能源应急调峰设施水平,全面增强能源设施保障能力。
建设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提高电力系统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支撑能力,发挥电网在连接电力供需、促进多能转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中的枢纽作用。科学规划“十四五”电网发展,重点推进500千伏瑞安变建设,推动16项110千伏以上主网项目规划落地,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217公里以上,变电容量346万千伏安;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高度智能、多元化接入的现代配电网,新增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715公里,变电容量57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加快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提升油气资源保障能力,增设“甬台温”省天然气管线江南分输阀室,建设次高压和中压管道,联通南北供气区域。完成江南门站以及次高压输配系统建设。到2025年,新建次高压管线16公里,中压管线370公里以上。根据不同区域地理位置和燃气管网发展,兼顾液化石油气供气网络布局,形成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长期共存、相辅相成发展的多元化燃气供应格局。建设瑞安天然气应急调峰库,支持各方通过自建合建储气设施、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形成应急储气能力。
3.深入推进创新示范试点建设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等新型电力系统试点,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创新示范应用,围绕产业平台、产城融合新区以及未来社区建成一批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基地。
开展新型电力系统试点。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虚拟电厂等关键示范,充分挖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需求侧资源,强化源网荷储各环节间协调互动,提升系统新能源消纳水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在城区建设坚强局部电网,融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等多种资源,保障地区清洁可靠用能;在瑞安经济开发区等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开发区、园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开展绿色供电园区建设;在围绕塘河新城片区、经开区东片区等区域的城市新区、综合体、社区(未来社区)等,依托光伏发电、储能、氢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互动。开展多能互补试点,谋划风光储一体化和风光水(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因地制宜配建储能设施,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开展虚拟电厂试点,聚合分布式电源、分散的用户负荷、充电设施和小型储能等资源,实现优化调配运行。
多元开展新型储能示范。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储能”多能互补项目,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安全稳定水平的关键电网节点,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在瑞安经济开发区探索开展工业园区企业侧储能项目,推动社会资本开展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力争有条件的新建园区均建设分布式储能项目。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储能系统通过协调控制策略进行汇聚,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调峰作用。
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依托瑞安经济开发区、电镀园区等产业平台内以华峰、天泽大有热电为代表的电源项目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开展多能流综合规划、多元互动、智能化协调与调度的全方位能源提升工作,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保障园区用热、用气、用电需求。围绕塘河新城片区、经开区东片区等新型产城融合空间载体,重点结合学校、医院、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建、冷链仓储等冷热负荷大的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基地。依托永胜门社区、祥和社区等未来社区,探索生态绿色城乡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
(二)全面提升能源消费节能增效水平
加快树立科学能源消费观,深入推进能源“双控”及减煤工作,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生产、生活用能清洁低碳化,加快构建低碳高效消费体系。
1.有效落实能耗“双控”任务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分类细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确保完成全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重点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淘汰。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强化项目决策咨询,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做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先有审查、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严控高耗能低效益项目,以生态环保为底线,坚持“亩产论英雄”,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2.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升级
快速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加快推进能源消费高效化、减量化、电气化。提高企业生产、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再加工电气化;大力推广纯电动公交车,提高全市绿色出行比例,综合利用公共交通场所和设施,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网络全覆盖。景区实行电代煤、电代油改造,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农家柴灶、燃油公交、燃油摆渡车等设施设备,推广使用电加热(制冷)、电炊具、电动汽车、绿色照明等,大力提升景区电气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建设各类充电站10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3000个以上。
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先发展和保障民生用气,打造互联互通的城乡一体化供气网络,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逐步实现天然气“镇镇通”乃至“村村通”,管道气居民用户发展到约13.4万户,中心城区的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分别达到40%(安阳中心城区)、30%(滨海新区)、20%(塘下新区)和10%(江南新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到2025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达2亿方。
加强用户侧可调节能力建设。以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效率为目标,落实电力需求侧响应和可中断负荷建设工作,全方位激发用户调节潜力,在季节性缺电区域开展主动需求响应,精准匹配电网需求;推进可调节负荷建设工作,形成3%~5%的用电最大负荷机动调峰能力,做好秒级可中断负荷用户侧建设工作,实现“电源调度”向“源荷互动”转变。
3.推进多领域节能增效
推进产业绿色升级。迭代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全面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工艺流程升级,推广封闭式、智能化生产模式,着力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关停整治“低小散”企业,倒逼“两高”企业整治提升,推动企业入园集聚,推动工业部门能耗尽早达峰。全面推进绿色制造,打造绿色制造标杆园区、企业和产品。深化“数字工厂”“智慧工厂”探索,降低能源消费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提高能效准入标准,将工业项目能效准入标准提升至0.49吨标准煤/万元。建立项目能评科学审批机制。
推广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高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打造低碳、零碳的建筑用能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依托未来社区建设,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开展碳中和社区创建示范。
发展绿色交通。打造数字化、智慧化交通运输体系,实现高效的运输组织,推广应用节能交通工具,加快轨道交通、电动汽车普及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探索光储充、换电、立体停车、服务站一体化建设,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十四五”期间,除应急储备车辆外,新增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实现100%全电动。
(三)积极推动能源产业创新集聚发展
1.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
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头部企业开放各类创新资源,协同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实现“资源协同、成果共享”的产业链融通创新。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前沿技术领域创新引领,攻克能源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创新平台,转化先进技术成果,推进能源领域低碳技术开放合作项目。加速低碳先进技术转化,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低碳技术,促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支持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凤凰”“雄鹰”“雏鹰”和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2.培育能源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
高标准推进东新科创园建设和运营,加速北航浙江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科创资源要素集聚,积极谋划新能源智能网联整车等引擎项目。以智能控制、高精尖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能源和高新科技领域高端装备,构建以瑞安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发展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配套完整、开放合作的提升模式。瞄准高端化、绿色化、新型化等方向,发挥华峰集团公司国内领先优势,以先进高分子材料为主线,谋划发展新能源新材料。
(四)加快推进能源治理能力改革升级
1.落实能源体制改革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根据省市总体部署,落实以电力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电网及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深化天然气体制改革。建立上游供应商与城燃企业及重点用气单位多元化交易体系。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监审力度,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形成市场化价格机制,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燃企业扁平化、规模化改革,促进市场消费主体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2.健全低碳发展机制
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快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开展用能预算全过程管理,综合考虑企业能效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基准能耗指标,并针对重点行业用能预算管理监测预警、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开展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开展能源创新与金融合作试点,实施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3.加强数字化过程监管
持续推进能源治理数字化改革,创新多能源协同场景应用,实现管理、监测、调控系统联动,推动能源消费管理流程再造、数字化变革。完善能源信息化综合评价运用体系和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在线动态监管,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能源运行监测、能源规划与项目管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用能权确权登记、节能监察、油气管道保护等智慧能源管理。
4.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以能效技术标准为核心的用能权交易体系。提升多元化保障水平,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各类电源、储能、综合能源等项目,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型市场主体。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加强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发挥规划引导、约束作用,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年度计划、专项行动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密切跟踪和落实省级、市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健全能源产业政策导向体系。围绕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主动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扶持政策。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和碳减排的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加强重大工程引导相关项目招引,健全工程项目动态调整、滚动推进政策体系,保持好投资密度,提升发展质量。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通过完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规划宣传,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围绕能源“双控”、绿色节能、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重点领域,广泛深入开展规划理念、目标任务及相关知识的宣传解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凝聚各方面力量参与规划实施,促进规划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