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个半月,黄委日前完成了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复核工作。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通知要求,这次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对标达标对象主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内装机容量6MW以上的已建投产火力发电机组,对标标准为水利部颁布的《工业用水定额:火力发电》。
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和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的全程指导以及黄河流域省区大力支持下,黄委采取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共复核黄河流域8省区(四川省在黄河流域内无火力发电企业)354家火力发电企业997台机组。
据悉,资料复核共开展两轮工作。一是梳理8月中旬到下旬陆续收到的各地填报的火电机组用水情况统计表,初步判断各火电机组用水情况。研判填报不准确或不合理的数据,于9月初形成问题清单和支撑材料清单,向地方反馈。同时,结合中电联提供的火力发电机组及企业名录,核对对标达标企业名单。二是在9月中旬到下旬收到各地补充填报的反馈资料后,逐一核对各火电机组用水情况,仔细查阅分析水效对标达标统计数据和支撑材料,对存疑问题与省区水利厅、相关企业详细沟通,计算各机组单位发电用水量,对照用水定额综合判断各机组用水效率。
现场复核于9月集中开展,根据内业资料复核情况,明确现场复核企业选取原则,分赴宁夏、山西、内蒙古、山东4省区,复核40家企业126台机组,做到不同机组类型、不同机组冷却形式、不同机组容量组合形式全覆盖,同时对资料复核不达标以及水效达到领跑值的机组原则上全覆盖。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开展现场复核的省区,通过电话问询、资料核对等措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内业复核。
黄委完成复核工作后,形成了9万余字的复核工作报告,明确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水效对标企业和机组,分析水效对标机组2021年度用水情况,提出水效对标分别达到领跑值、先进值、通用值以及未达标的机组和企业名单,进而提出黄河流域火力发电企业节水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提升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