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家自备电厂已获得预分配配额,之后与另一家企业进行了合并,该重点排放单位涉及的配额发放与履约清缴工作应该如何进行?是由合并成立的新企业履行吗?
根据最新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中的相关规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清缴义务。
日期:2022-09-28 来源:国际能源网
广西一家自备电厂已获得预分配配额,之后与另一家企业进行了合并,该重点排放单位涉及的配额发放与履约清缴工作应该如何进行?是由合并成立的新企业履行吗?
根据最新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中的相关规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清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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