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83.74 kJ/kg 为热电联产企业锅炉给水温度为 20℃对应的焓值,但是部分企业锅炉给水温度远高于此温度并有连续检测记录,那么企业是否根据实际锅炉给水温度取对应的焓值?
该问题混淆了两个概念。根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 年修订版)》,对于供热比计算公式(14),计算锅炉产热量公式为主蒸汽量 × 主蒸汽焓值 - 锅炉给水量 × 锅炉给水焓值 + 再热蒸汽量 × 再热焓值,此时计算给水焓值就是采用的锅炉给水实际温度下的焓值,与 83.74 kJ/kg 无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 年修订版)》公式(11)中由质量单位 t 换算为热量单位 GJ 时才考虑减 83.74 kJ/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