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督导供电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营业厅、微信、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用户主动告知宣传,方便用户了解办电、用电等相关政策举措。指导供电企业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台账,及时梳理总结“获得电力”改革创新举措,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全省办电、用电优质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供电企业,多措并举持续巩固“获得电力”取得成果,确保重点任务和各项指标落地落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