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5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多人口”家庭,一户家庭人口满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增加一户用电基数,即每年每档用电基数乘以2;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电价。具体阶梯分档电量、电价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相关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起草《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2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spjgc@gxi.gov.cn。
附件: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
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相关政策,?现就我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申请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多人口”家庭,一户家庭人口满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增加一户用电基数,即每年每档用电基数乘以2;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电价。具体阶梯分档电量、电价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一户家庭人数以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我区核发的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三、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用电家庭人口,当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供电企业申请调整。申请调整用电基数或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电价满2年需重新向供电企业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重新办理。供电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应自居民申请次月起给予调整每档用电基数或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电价。
四、各电网企业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发布相关申请办理细则,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便办理的渠道,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执行到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当地供电企业落实。
五、本通知自2022年 月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