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对新能源项目的绿电交易进行了规定,要点包括:
1)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2)推动新能源自愿参与电力交易,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和系统消纳成本;
3)引导绿电中长期交易电价对标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价,带有绿证的绿电要合理设置交易价格下限;
4)鼓励新能源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现货市场;
5)对由于报价原因未中标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弃电量统计。
八、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工作。
构建主要由市场形成新能源价格的电价机制,推动新能源自愿参与电力交易,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和系统消纳成本,引导绿电中长期交易电价对标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价,带有绿证的绿电要合理设置交易价格下限。
建立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合同电量、曲线的灵活调节需求,在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的前提下,鼓励新能源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现货市场,按照现货规则进行偏差结算,对由于报价原因未中标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弃电量统计。
而实际上,各省的新能源交易也在快速推进!
2月25日,南方电网编制的《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开始实施!对绿电交易的细则,做了详细的规定!
4月1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2年广西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了广西自治区绿色电力交易的相关细节问题。
4月8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就《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介绍: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的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目标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
4月18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2年5月江苏绿电双边协商交易结果;北京交易中心也开始收集市场主体绿色电力交易意向。
4月26日,湖北省举行首场绿色电力交易签约仪式,来自省内的7家发电企业、8家电力用户代表签署绿色电力交易协议,并获颁由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共同认证的、全国首张“绿色电力交易凭证”。
一切迹象表明,新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步骤正在加快!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