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此次公开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30提交书面版投标文件及开标文件各一式三份(均为正本)。若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所属企业无法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所有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对资质的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原则上不接受国内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分销或特殊销售体制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2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新疆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5)本批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6)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4日起至2008年10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10:00至18:1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可通过网站下载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传真以便我方进行登记(传真中注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分标编号、设备材料名称、包号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8)截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10:30(北京时间)之前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唱标时间:唱标时间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00时,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的规定,对其所投标设备/材料以标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11)有意向并符合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我方会将最新的澄清及变更说明公示在网站主页上,请及时登陆查阅信息。
(12)因全疆电网重点项目均存在竣工移交资料的问题,故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新能物资公司档案室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本次招标的设备/材料有:
1.水泥电杆 2.钢芯铝绞线及钢绞线 3.铁塔铁件
4.光缆 5.光缆金具 6.线路金具
7.变压器 8.电流互感器 9.电压互感器
10.SF6断路器 11.真空断路器 12.电容器
13.隔离开关 14.避雷器 15.开关柜
16.计量箱 17.箱式变电站 18.电抗器
19.微机防误闭锁装置 20.直流电源 21.保护
22.PC打印机 23. 三相电子式高压复费率电能表 24.服务器
电话:15010881385
联系人: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