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寻求低碳清洁的新型能源动力供给方式,已成为诸多产业可持续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迫切需求。核能作为零碳排放的能源供给形式,正在从原有单一电力供应转向多领域多用途应用拓展。核能在清洁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制氢、核动力船舶、同位素生产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太空、深海、海岛等特殊场景中,核能还具有清洁高效、可持续性强、多形式供能等独特优势。
1 背景
核能多用途利用是降低碳排放的重要途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源供应领域是重要的突破口。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发展,未来城市集中供暖面积将继续增加,碳排放压力也会继续加大。核能作为清洁能源已被广泛应用,具备成为大型清洁供热基地的条件。为响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号召,我国提出了核能供暖的三种技术方案,其中中核集团提出的“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堆是专门用于北方地区冬季居民取暖供热的反应堆型号,在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管网适配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一座 40 万千瓦“燕龙”泳池堆,可以为 30 多万人口供暖,每年可替代 32 万吨燃煤或 1.6 亿立方米燃气,减少排放烟尘 5000 吨,减少灰渣 5 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 64 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 5000 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 1600 吨,真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高温气冷堆具有固有安全性高、蒸汽参数高、可高温热解制氢等优势,可为多产业提供工业蒸汽、氢、电力的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一台高温气冷堆可以提供3 600 吨 / 小时高温蒸汽,或与热化学制氢工厂匹配,可满足 180 万吨钢 / 年的能量需求,相比同等规模的传统火电机组,每年可以减排二氧化碳 342 万吨,将其与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等产业工艺耦合,将有效助力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等产业在新发展格局下的高质量发展。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适用核能多用途利用的相关法规标准不完善,审批缺少法律依据。完善的法规标准是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目前核能多用途利用在安全、环境、地质、水文等相关方面的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存在较多空白,客观上造成项目审批难度大。如果沿用核电大堆的法规标准,将造成冗余设计过多,导致示范项目成本畸高,严重制约核能多用途利用项目的推广。
二是缺少示范工程,未形成产业规模。示范工程是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我国核
能多用途利用在技术上没有阻碍,但因示范工程尚未列入国家有关发展规划,缺少带动效应,尚未形成产业规模。
3 相关建议
3.1加快核能多用途利用的安全法规及监管体系建设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适用于核能多用途利用的安全监管法规及相关标准体系,使项目从设计、规范、选址、监管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核能多用途利用可持续发展。
3.2国家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对示范项目给予支持
建议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对核能多用途利用示范项目在审批、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用于指导示范项目在设计、建造、运营和退役等过程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同时将具备条件的核能多用途利用示范项目列入国家能源电力“十四五”规划,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建议地方政府给予有力支持,协同推动核能多用途利用示范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核能与其他行业的统筹联动,推动核能在其他行业中的多用途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