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青政办〔2021〕88号)。文件指出:推动调峰调频调相技术合成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推进光热、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打造储能先行示范区,“十四五”末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
12月9日,青海省召开了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会上,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公司、国家能源青海公司、大唐青海公司、华能青海公司、华电青海公司、绿发青海公司、中广核青海公司、华润电力等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及海南、海西两州能源局负责同志就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思路、项目谋划情况及储能政策相关意见建议做了交流发言。车军平副主任、局长结合各企业意见建议,对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注重规划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储能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以水储能为主,新型储能为辅”,各企业围绕青海省水储能、新型储能发展目标考虑发展和建设问题,确定企业自身储能发展定位。
二是要积极谋划储能项目。各企业要结合青海省实际,积极推动水电储能工厂、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环节应用价值。
三是要加快储能项目建设。企业有条件成熟的储能项目要及时报批,做到随报随批、随批随建。省能源局将尽快出台贯彻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落实意见,规范青海省储能项目备案、接网、并网等工作。
四是要抓紧研究出台政策。青海省要根据国家下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尽快研究出台推进青海省储能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电价补偿,储能调度等方面内容。
五是要注重技术攻关,突破技术难点。企业要发挥主体责任,在储能系统配置,电网控制,商业化运行模式等制约青海省储能发展的难点入手,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现储能降本,超前谋划,超前布局,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