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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2021年输电智能装备与10kV避雷器送样检测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1-12-07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

国际电力网

2021
12/0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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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方电网 输电设备 电缆分布式光纤

各供应商:

为配合做好南方电网公司输电智能装备与10kV避雷器招标采购工作,验证供应商产品的功能和性能等是否满足公司采购技术标准,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输电智能装备(输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无人机等)与10kV避雷器送样检测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范围

本次送样检测包含4大类18个品类。详见下表:

二、送样检测工作开展流程及时间

(一)电力电缆在线监测装置

电缆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装置、电缆护层环流在线监测装置。

(二)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架空输电线路图像视频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微气象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山火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覆冰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故障精确定位装置(分布式)、架空输电线路导线舞动监测装置。

(三)输电智能巡检设备

多旋翼无人机、电缆隧道巡视机器人。

(四)10kV配网避雷器

1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5WZ-17/45)、1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5WS-17/50)、1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5WS-17/50)、1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10W-17/45)、1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10WS-17/50)、10kV交流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5CX-17/50)、10kV交流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H10CX-17/50)。

请按送样要求(附件3)和收费情况说明(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规范开展送样工作。

三、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输电智能装备与配网避雷器相关设备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送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处罚。

四、检测机构

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输电智能装备与配网避雷器设备送样检测工作。

五、检测依据

本次送样检测依据公司统一组织制定的输电智能装备与配网避雷器送样检测技术方案开展,详见附件1。

六、检测工作实施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本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检测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送检样品前完成费用缴纳,详见附件2,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二)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详见附件3,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送样日期截止后,检测工作正式开始,期间不得申请退检,送检供应商应按检测机构安排,配合开展样品调试,无故拖延影响检测进度者,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三)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此次送样可采用现场送样和物流送样两种方式,详见附件3,参检供应商自愿选择,风险自担。

(四)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检测过程发现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的,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审核送样检测结果情况,包括本单位及其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六)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领取检测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公司检测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组织复检。复检只针对原样品,复检结果若未改变,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检测合格结果长期有效。当技术规范、产品结构或核心零部件发生重大调整时,原送检设备不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重新送检。

七、工作联系人

南网科研院品控技术中心,李工,联系电话020-36625754。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部

南方电网公司生技部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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