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公司三期扩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7号机组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CEMS)验收。
验收组由该公司有关部门、各相关方、特邀专家及有关参建单位共同组成。验收组听取了相关报告,并对本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调试、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检查。经交流谈论后一致认为:滨海热电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在建设及试运行过程中,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相关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滨电公司有关部门将根据本次验收意见中提出的后续要求,不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各类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同时,该公司建管处和安健环部将配合验收监测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根据要求对相关报告进行修订完善,并按验收规范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相关内容和信息进行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