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今年以来,我省电力供应紧张,煤炭、天然气价格超预期上涨且持续保持高位,我省火电企业全力顶峰发电,却因成本倒挂、亏损严重,生产经营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积极疏导发电企业成本,促进其稳发满发,全力保障电力供应,稳定电力市场秩序,现就做好电力市场2021年年度未执行合同换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合同换签改签补签工作
对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的2021年年度交易合同以及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的2021年固定价差模式零售合同,合同各方应立即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分摊、共克时艰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四季度用户侧疏导机制的基础上,对本年度后续月份未执行的合同抓紧协商进行换签、改签或补签。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应于12月25日前完成补充合同签订登记备案。
二、切实增强后续合同签订风险防范意识
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应充分认识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发电燃料价格高企的形势,认真学习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精神,密切留意我省后续发布的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签订2022年购售电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不得签订没有价格传导机制的固定价格合同,多签分成合同,鼓励签订与燃料价格联动合同,切实防范化解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三、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和协调服务
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要立即组织强有力的专班,研究吃透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有关政策要求,抓紧研究提出我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修改意见及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同时要加强合同备案管理衔接工作,及时根据双方达成的换签、改签、补签合同情况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要积极通过交易热线、公众号等途径做好政策解释和争议调解服务。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