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其中文件,在能源方面作出重要规划。
文件指出,要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光电风电装机容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三位,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1.26%,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39.5%。
建设数字化主动配电网,打造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区。推广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模式,有序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建设。
文件要求,河北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将坚持高端化、高效化、智能化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效光伏设备、高端风电设备、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装备产业,加快风光火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等关键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加速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重点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氢能示范城市、邢台太阳能利用及新型电池、保定新能源与能源设备、邯郸氢能装备、承德清洁能源融合发展等产业示范基地,形成集装备制造、能源生产、应用示范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集群,骨干企业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
“十四五”期间,河北将构建坚强可靠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强智能安全电网,谋划新的送电通道,加强以特高压电网为支撑的500千伏主网架,继续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完善油气管网,推进中俄东线、蒙西管线等重大气源管线工程建设,加快曹妃甸LNG接收站及省内集输管网建设,完善支干线管网和输配管网体系,持续提升储气调峰能力,全面提升“县县通气”覆盖率。
构建绿色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以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进生物天然气、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利用地热能,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构建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能源发展相协调、开发消纳相匹配、“发输储用”相衔接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文件规划,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加快新能源制氢,合理布局加氢站、输氢管线,推进坝上地区氢能基地建设。科学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容量储能等灵活调峰电源,稳定煤电产能,利用等容量替代建设热电联产和支撑电源项目,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工作,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新模式,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消费体系。加快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生产领域电能替代,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培育能源领域新动能,鼓励园区建设综合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中心,加强余热余压及工业副产品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开展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深化电力、天然气、供热等领域价格改革。
具体原文如下: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 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五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艰巨繁重任务,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把握稳、进、好、准、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8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62万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2.7万元,年均分别增长7.1%和10.5%,“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预期性指标绝大多数达到或超过预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千年来的小康梦历史性地成为现实。
三件大事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落实“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举全省之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三件大事落地见效,努力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发展河北。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三个重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区域交通一体化格局不断完善,京张高铁、太行山高速建成投运,京雄城际、京沈高铁开通运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开启了通往世界“新国门”,实现市市通高铁,“轨道上的京津冀”主骨架基本成型。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成效显著,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与京津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产业合作持续深化,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等重大承接平台加快建设,北京现代沧州工厂等一批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廊坊北三县与北京通州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有序推进。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开启河北发展新纪元,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重点片区和工程项目呈现塔吊林立、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雄安商务服务中心、“三校一院”“千年秀林”建设成效明显,白洋淀水质实现全域Ⅳ类、局部Ⅲ类。北京冬奥会筹办成为向世界展示河北形象的新舞台,落实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理念,扎实推进各项筹办工作,张家口赛区场馆及配套项目全部建成,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张北地区正在成为河北发展新增长点。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在脱贫攻坚、推进共享中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提高脱贫质量,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实行领导干部包联,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和易地搬迁扶贫。加强扶贫力量,强化社会帮扶,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746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生态环境建设成绩斐然。坚持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标本兼治、精准施策,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推行差异化定量管控和正面清单监管。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重污染河流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地表水国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优良断面比例提高28.4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光电风电装机容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三位,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1.26%,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39.5%。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塞罕坝林场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43.5亿立方米,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加速呈现。
经济结构实现重大转变。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实施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提效扩容,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1.7∶43.7∶44.6调整为10.7∶37.6∶51.7,服务业占比突破50%。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发展,粮食年产量稳定在3500万吨以上,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奶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提档升级,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提前完成,粗钢产能由峰值时的3.2亿吨压减到2亿吨以内,“万企转型”成效显现,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大,超百亿元的省级重点县域产业集群达48个,传统产业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增量,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智能等产业快速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居全国第一位,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5年的16%提高到19.4%。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兴起,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成效明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近5倍、总数达到9400家,跻身全国前十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均增长超过1万家、总数突破8.7万家,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超2000家,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7%。质量强省建设步伐加快,制定地方标准超1000项,实现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区域城乡发展更趋协调,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等城市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县域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
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坚持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各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高水平开放创新突破、积厚成势,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显著增强。9项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放管服”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比2013年削减72%,在全国率先实现“五十证合一”和市县两级“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域覆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四医联动”改革初见成效。“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三创四建”活动接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到692.9万户、增长1.1倍,民营经济活力不断增强。衡水、威县综合配套改革创新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开放发展取得新突破,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营、探索创新逐步深入,中国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中欧班列助力河北加速融入“一带一路”,河钢塞尔维亚钢厂成为国际产能合作样板。外贸外资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外贸进出口累计超过1.8万亿元、年均增长6.7%,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实现480.9亿美元、年均增长8.4%。开发区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7%,开放载体作用不断增强。国际友好城市数量大幅增加,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滚动实施20项民生工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空前,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镇新增就业累计421万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走在全国前列。社会保障扩面提质,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452元/年。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教育公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健康河北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体育健身运动深入开展,人民健康和医疗水平实现大幅提升。文化建设硕果累累,《李保国》等多部作品获文华大奖、“五个一工程”奖。大力改善城乡居住条件,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80.7万套、城镇老旧小区6311个、城中村882个、农村危房29.5万户,完成空置率50%以上空心村治理1073个,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平安河北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进一步增强。法治河北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保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累计完成地方性立法113项,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法治环境持续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积极处置和预防金融、政府债务、非法集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信访工作实现“五个下降”,扫黑除恶和“一案三查”得到中央领导肯定,“三道防线”更加牢固可靠,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电、外事侨务、人防海防、史志档案、气象地震、援疆援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进步。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航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加速形成。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科学救治患病人员,加强京津冀疫情联防联控,全力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实施重点领域恢复振兴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加速恢复态势,三大攻坚战有力有效,改革开放实现重要突破,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
总的来看,这五年,是总体实现“两个翻番”,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人民群众千年来的小康梦成为现实的五年;这五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加快落地实施,河北历史上战略机遇最集中、发展势能最强的五年;这五年,是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取得关键进展,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结构动力显著改善的五年;这五年,是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好转,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的五年;这五年,是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充分发挥,以河北之进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以河北之稳拱卫首都安全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保障,有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开创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
第二章 面临形势
站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河北,“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一、国际国内环境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经济全球化大势不可逆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在变局中寻求新定位,在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在创新中打造新优势。
从国内看,“十四五”时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关键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具有多方面有利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必须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把握大势,主动作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发展新境界。
二、重大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深入实施,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大平台加快建设,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支撑和强大动能,为我省发挥区位优势,打造新的区域增长极带来新的历史机遇。二是我国把创新摆上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我国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省立足强大国内市场需求,特别是京津两大都市和我省城乡巨大的内需潜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重塑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坚实支撑。四是我国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我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带来了新的契机。五是我国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我省提升治理效能、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面临挑战
未来五年我省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主要经济体力量对比深刻调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存在较大变数,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加,我省发展可能面临更多逆风逆水的国际因素冲击。二是我国区域经济竞争加剧,各地纷纷出台重磅政策发展布局新经济,发展动力极化现象日益突出,区域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我省在区域竞争中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巨大挑战。三是我省新兴产业体量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资源碎片化问题突出,在存量调优、增量调强方面受到现有能力、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制约。四是我省改革开放力度不够,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高,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放管服”改革还需深化,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在优环境、强服务方面仍有不小差距。五是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区域协调发展不够,新型城镇化进程滞后,资源环境容量不足,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在促协调、优生态、惠民生方面仍有诸多短板。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持久挑战。
综合分析,“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我省竞争优势重塑期、产业升级攻坚期、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期、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期、社会治理完善提升期。全省上下要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河北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的新趋势新任务,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国家大格局、大目标、大战略中找准定位和谋划发展,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循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担当起新的历史使命。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知之深、爱之切,多次亲临河北视察指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持续全力抓好“三件大事”,加快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落地见效,加快优化经济结构和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城市经济、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和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施民生工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破除影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把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作为政治之责、为政之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发展与安全等重大关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正确把握供给和需求的关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向,以科技创新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实现传统发展模式的突围,提升供给体系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拓展投资消费空间,依托国内市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正确把握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系,着力提升在国内大循环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更高的循环效率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要素,积极融入国际循环,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持续提升经济循环效率和竞争力。必须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的关系,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破除阻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必须正确把握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把融入新发展格局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在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第四章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一、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我省将与伟大祖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取得历史性成就,雄安新区基本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示范区,“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全面落实,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重大成效,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增长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法治河北、平安河北。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河北,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沿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河北国际化程度、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河北力量。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十四五”时期努力实现经济实力更强、创新动力更强、发展活力更强、生态环境更美、城乡面貌更美、人民生活更美的发展。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纵深推进,“雄安质量”引领效应充分显现,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左右。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生产总值增长。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开发区能级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燕赵大地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活力迸发,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5%、19%,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5%,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得到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省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稳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拱卫首都安全的钢铁长城更加牢固可靠。
第二篇
认真办好“三件大事” 开创“两翼”带动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两翼”带动发展战略,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牛鼻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深度广度拓展,以建设雄安新区带动冀中南乃至整个河北发展,以筹办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推进张北地区建设,与京津共同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第一梯队。
第五章 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
坚持重点突破、深度融合、完善机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大成效迈进,努力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河北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
围绕落实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定位,大力发展航空物流、航空服务保障、航空科技创新等临空指向性强、航空关联度高的高端高新产业。着力推动空港型综保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建设,与雄安新区、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等互补错位、联动发展。到2025年,初步形成京冀共建共管、产业高端、产城融合、交通便捷、生态优美的现代化绿色临空经济区,成为全省投资新热点和经济新增长点。
二、促进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一体化发展
围绕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完善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协同机制。构建快捷高效轨道、公路交通网络,提升跨界道路通达水平。深化联建联防联治,严格控制蓝绿空间比例。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领域,引导企业精准对接、有序承接,加快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的新型服务经济。推动北京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廊坊北三县延伸,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到2025年,把廊坊北三县建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平衡的城市新组团,打造新时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三、打造高水平承接平台
支持廊坊、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等环京津市县与北京、天津联动发展,建设一批重点承接平台,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围绕提高重点平台承接能力和合作水平,加快曹妃甸、芦台·汉沽协同发展示范区和渤海新区、正定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等综合承接平台建设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常态化对接机制,精准制定承接疏解政策,探索科学有序承接新途径,打造区域新的增长点。
四、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向纵深拓展
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加强京津冀区域产业互联、政策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场景共用,加快培育“研发总部+制造基地”高精尖产业集群,协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创新链。全面加强京津冀供应链协同,加强供应链协作配套,强化供应链安全管理,推进供应链智能化,构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京津冀产业发展生态圈。
推动高水平交通一体化。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加强环首都市县与北京的联系,构建多层次现代轨道交通网络,基本建成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强与京津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推动环京津市县与京津形成一小时交通圈。提高京津冀机场、港口协同水平,合力打造世界级现代化机场群、港口群。
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推动京津冀共建张承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强化海河、滦河、永定河流域水环境联合治理和保护。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共建张承生态补偿试验区,扩大重点河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范围。探索培育京津冀生态产品交易共同市场,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建设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制定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强化环境执法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
加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向我省延伸布局,组建京津冀高校联盟,共建一流学科联合体,推进驻京部属院校与我省重点大学对口帮扶,支持京津中小学在我省合作建立分校,推进京津冀共建职业教育集团。加快承接区域性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功能,探索建立京津冀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创新区域性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医联体等模式,加快一体化智慧医疗发展,规划共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公共文化体育互惠共享,推动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体育场馆等联盟建设,谋划共建共营共享一批重大体育设施和城市体育综合体。
五、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加快共建区域一体化要素市场,完善统一的区域要素服务链条,推动三地共建土地、人才、数据、产权、资金、技术等一体化区域要素市场,加快科技要素、资质认证、市场准入和政府服务等与京津实现政策共享、共认互通,构建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完善市场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标准互认,在农产品冷链物流、环境联防联治、生态补偿、基本公共服务、信用体系等领域,力争先行开展区域统一标准试点。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执法领域深度融合、网络监管多维共治、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争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电子营业执照统一应用、绿色产品认证合作、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法制计量合作互认、消费投资云平台合作等领域取得突破。
第六章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
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初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完善规划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创造“雄安质量”,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一、统筹推进城市整体开发建设
坚持开放式建设、市场化运作,科学把握建设时序,着力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雏形。加快推进启动区、起步区和重点片区建设。容东片区加快与起步区交通互联互通,雄安站枢纽片区建成交通特色经济区和站城一体的发展示范区。启动区尽快形成高端产业核心集聚区、高端商务功能区,起步区加快构建城市发展骨架。统筹推进其他组团建设和雄县、容城、安新县城改造提升,分类发展特色小镇。构建高效便捷交通体系。加快雄忻、雄商高铁和石雄城际等铁路项目建设,适时实施雄安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京雄高速、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加快推进新区内部道路建设,完善新区及周边干线公路网。加快推进启动区、容西、容东等组团公交枢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基本公交线网,开设需求响应式公交服务,建设高品质慢行系统。完善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水电气、防减灾基础设施和调度指挥系统,基本形成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智能城市,推进雄安超算云中心、城市级物联网平台建设,完善智能基础设施和感知体系。建设数字化主动配电网,打造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示范区。推广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模式,有序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建设。
二、有序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坚持承接存量、吸引增量,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推动北京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一批标志性疏解项目落地实施,有序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创建良好政策环境。创新土地保障、住房供给、资金筹措、公共服务等领域政策措施,科学制定新区基准地价体系;实行居民可支付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立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互补的多元化住房供给体系。实施有吸引力的人才薪酬待遇制度。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统筹推进流域、淀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工程,完善禁渔制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生态廊道、生态公园、生态水网建设。建立绿色积分体系,探索生态资源定价和碳排放交易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协同推进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蓝绿交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集中规划建设好雄安新区大学园区,承接首都一批高校整体疏解,或在新区设立分校、分院、研究院等,促进校城融合发展。支持在京医院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加快雄安宣武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建设国际一流的医疗卫生体系,探索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探索公共服务新模式,建设公共文化体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打造全国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先行先试区。
三、高质量推进创新发展
坚持在改革中聚能、在承接中提升,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打造全球创新高地。推动布局建设国家级信息网络实验平台、生命科学创新研究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雄安国际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研究基地,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构建现代产权保护运用体系。推动在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我省共建联合研究生院、产业研究院,增强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加快发展高端高新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雄安中关村科技园、雄安核电中心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企业总部落户,启动互联网产业园建设,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文化旅游、现代金融、商务会展、品牌推广、医疗健康等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新高地。高标准推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建设,加快推进数字货币试点和数字身份、数字诚信建设,探索研究数据资产国际贸易规则,建立健全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等建设,积极招引海内外一流智库,形成全球顶尖创意策源地。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落实中央系列支持政策,在土地、住房、投融资、财税、金融、人才、户籍、医疗、社保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构建雄安标准体系,形成一批示范全国的改革创新成果。逐步赋予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新区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引导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敢闯敢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对全省辐射带动作用
探索雄安与周边及全省各市联动机制,支持保定、廊坊、沧州、衡水等市与雄安新区共同建设产业协作示范区,在科技协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加强协调联动,其他市探索“雄安飞地”经济合作模式,积极融入雄安产业链创新链,延伸发展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配套基地,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第七章 坚持“四个办奥”理念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坚持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理念,高质量推进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放大奥运经济辐射带动效应,打造河北发展重要一翼,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
一、全力办好冬奥盛会
突出“简约、安全、精彩”办赛要求,扎实有序做好场馆运行和管理、赛会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冬奥备战等重点工作,与北京共同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做好场馆建设和管理,高标准建成冬奥场馆设施群,同步推进各类配套设施、无障碍环境和疫情防控等设施建设,构建平赛结合、适度超前、互联共享、安全绿色、经济高效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高质量保障赛事服务,高水平组织好系列测试活动,按照“三个赛区、一个标准”原则,精心做好赛事组织、赛会服务、科技应用、文化活动等各项筹办工作,建立高效有力的赛时运行保障指挥体系,加强赛会服务保障和宣传推介,实现办赛精彩、参赛出彩。
二、打造精品冬奥城市
塑造冬奥城市特色风貌,实施张家口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对接国际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一批体现奥运文化格调的标志性城市建筑群落,打造一批奥运城市特色风貌街区,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跨越提升。提升冬奥城市知名度,搭建区域沟通合作平台和机制,以人才培养、冰雪产业、赛事组织等为重点,深化与历届冬奥会举办城市、北京延庆、东北地区开展冰雪体育交流与务实合作。积极推动与北京共建教育培训、医疗康养、运动休闲、文化娱乐等协作平台,承办各类国际性冰雪赛事和论坛会展等活动,深化国际冰雪交流与合作,锻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冬奥城市品牌。
三、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
全力做好冬奥经济这篇大文章,推进冰雪运动强省建设,实施精兵战略,选准优势项目,强化服务保障,力争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获奖夺金。高质量举办全省冰雪运动会,提升冰雪场馆运营水平。深入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带动更多群众走向冰场、走进雪场。培育发展一批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俱乐部、冰雪运动传统特色学校。大力培育冰雪赛事、冰雪旅游、冰雪培训、健身休闲等业态,发展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体育赛事,谋划建设冰雪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开发冰雪产业衍生品,推进张家口高新区冰雪装备产业园、宣化冰雪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冰雪装备研发、展示、交易、服务和企业孵化平台,打造世界级冰雪产业集群。举办张家口国际冰雪产业博览会。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业,谋划建设冰雪旅游度假区和冰雪特色小镇、冰雪体育综合体,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冰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四、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
深入推进冬奥遗产计划,加强场馆赛后综合利用,将举办重大赛事同服务全民健身结合起来,发展赛事经济、会展经济、论坛经济等,进一步讲好冬奥冰雪故事、打好张北发展牌。推动后冬奥经济可持续发展,打造一批专业赛事服务、冰雪装备和消费品品牌,开发一批以冬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文化创意产品,谋划建设一批竞技体育训练基地和户外运动拓展基地,规划建设一批冰雪科教、运动健身、康养休闲、影视娱乐等特色小镇,延伸布局一批大数据、新智造等领域产业园和研发基地。
第三篇
建设创新型河北 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冀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
第八章 实施科技强省行动
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规律,落实科技强国行动纲要,统筹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系统组织开展创新链布局,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支撑,切实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
一、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力量
调整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落实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注重原始创新,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组建高端创新团队和机构,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建设河北实验室,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促进,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争取国家在河北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建设优势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科教联合体,推进科教资源优化重组、融合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瞄准传统优势产业迈向中高端的关键短板,打造链条相对完整、产业带动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创新链。瞄准京津冀具有协作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接京津创新资源,创新合作机制,打造若干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链。瞄准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合成生物等前沿产业领域,超前部署产业化研究,加快建设应用场景,形成自主可控、协同高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链。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瞄准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航空航天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参与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准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在先进金属材料、输变电装备、太阳能光伏、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端精细化工等领域攻克一批培育产业新优势的技术,在储能氢能、新型显示、现代通信等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在大数据、机器人、基因和生物医药、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瞄准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领域重大需求,部署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生物育种、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创新。
三、积极打造协同创新高地
规划建设雄安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加快建设雄安人才特区,积极推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建设国际人才社区,争创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国际化科教新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试验区。加快建设中科院雄安创新研究院、雄安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搭建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与京津共同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对接京津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基地、技术市场共建,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试基地,共建一批科技园区,联合建设技术协作创新平台、孵化培育平台和成果转化产业基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京津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开展创新型城市创建活动,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
第九章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完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创新实力。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健全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机制,发挥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企业牵头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创新联合体,组织面向市场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促进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加强国有企业研发考核,确保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支出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落实国家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面向企业的人才导向机制,打通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才通道,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兼薪,实施企业引才支持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汇集。
二、建立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发挥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打造行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探索设立行业创新平台,打造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方向的科技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做强培育服务机构,推动更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打造产业创新发展主力军。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大力发展专业化国际化众创空间,打造科技企业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
三、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企业创新技术体系
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从产业中凝炼科学问题机制,打造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加快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打造产业技术研发转化先导中心,提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建立一批企业化运作的产业创新中心、行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产业集群创办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深度合作,建设以企业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新型校企研发平台。
第十章 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集中承载地
发挥各类园区创新资源、创新主体集聚优势,加快培育国际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进京津冀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打造“快转”主阵地。
一、做强高能级科技成果转化载体
加快雄安新区人工智能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进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落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做大做强国家高新区,鼓励石家庄、保定、唐山、承德、燕郊等国家高新区争比进位,推动沧州、衡水、张家口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支持邯郸、邢台创建国家高新区,在基础较好的市县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加强园区合作共建,强化与国内外知名科技园区、企业总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合作园区,共建一批科技研发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实施新场景应用示范工程,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生物技术、前沿新材料、氢能、冰雪产业等领域建设一批高含金量应用场景,吸引全球新技术成果首发首试。
二、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支撑
推进京津冀技术市场一体化,共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完善配套政策及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共同出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大幅提高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成效。推动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加快发展,打造国家技术转移河北(正定)中心,支持重点高校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大力发展评估、咨询、专利代理等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强标准、计量、专利建设,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市场体系。
第十一章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冀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一、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坚持以人才引领产业、以产业集聚人才,持续推进“巨人计划”,加大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培育和引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聚焦重点产业创新需求,绘制产业人才地图,构建产业人才数据库,研究制定人才需求、项目、资源和政策四张清单,精心筛选符合产业特色的领军人才,靶向招引高端人才项目落户,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精准匹配。发挥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加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调联动,建立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同步考核、同步奖惩机制,强化招才引智内生动力。实施名校英才入冀工程,办好院士专家河北行、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交流会等引才活动,打造面向海内外的“冀才”品牌。
二、打造高水平人才聚集平台
坚持以平台引项目、聚人才,实现集约引才、高效聚才。规划建设集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金融配套、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自贸试验区、高新区、经开区人才政策创新,推动建设一批汇聚高端人才的国别园、园中园,打造人才聚集局部高地。实施“引才飞地”计划,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一批产业研发中心,在国内外创新人才汇聚的城市创设创新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加快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引领科技前沿的领军人才。
三、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完善各类人才工程计划,推动形成多领域、多层次人才成长梯队。加快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育力度,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活动,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打造一批骨干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运用科教融合、校企联合等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健全促进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流动的政策机制。实施农村青年人才开发工程,培养农村青年拔尖人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四、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完善聚才引才用才机制,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坚持评聘分开改革方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探索弹性薪酬制度,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全面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汇聚力。全方位为科研人员松绑,拓展科研管理新体制、新路径。优化人才管理计划,建立科技人才潜心科研机制。创新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建立高端人才双聘制,探索人才编制管理新机制,吸引候鸟型人才来冀创新创业。推动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扩大科研院所、高校用编用人自主权。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十二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向改革创新要动力,深化科技与教育、产业、金融跨界融合,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实现创新要素融通发展,加快形成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创新生态。
一、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整合财政科研投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提高全社会研发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加大前沿基础研究投入,探索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对事关国计民生、打基础利长远的创新领域,实行长周期稳定支持政策,设立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的一体化攻关项目和连续支持计划。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探索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实行“军令状”“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推动项目、基地、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建立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健全非共识科技项目评价机制,探索实行基础研究长周期评价。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岗,提高科技产出效率。实施科教类事业单位差异化分类管理,支持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社会化服务。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创新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机制,带动国有资产确权、变更等相关领域改革,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和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协议转让制度。
二、强化创新政策协调联动
围绕创新链完善政策链,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有机衔接。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引导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创投基金,发展“创投机构+众创空间”模式,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工程,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持续增长。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和市场运行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提升创新质量和效率。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
三、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与沿线国家共建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平台,支持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在我省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瞄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创新资源聚集区,引进一批重大战略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国家高水平科研院所、央企科技资源与我省研发机构共享共用。
第四篇
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三章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统筹锻长板、补短板,巩固提升制造业优势,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推动产业链变革、供应链重构、创新链重塑、价值链升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钢铁、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着力补短板、强优势、提质量、优生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瓶颈制约,推广先进基础工艺,夯实产业技术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争取布局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专注创新和发展核心业务,支持企业信息、技术、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小巨人、单项冠军和“配套专家”。
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聚焦重点产业链,实施稳链强链工程,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联手京津争列国家全产业链创新提升区。优化提升钢铁、石化、汽车、轨道交通装备、农业机械装备、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链,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增强产业链韧性。完善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培育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实施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弥补产业链缺失环节。超前布局区块链、太赫兹、智能传感器、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链,抢占发展制高点。
增强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针对钢铁等流程型产业和汽车等离散型产业,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体系。建立供应链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供应链平台和核心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伙伴企业协同,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供需精准匹配,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加强供应链合作,健全与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探索供应链国际合作新模式。
二、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
钢铁产业。坚持减量绿色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工艺技术装备升级、产品质量上档、节能减排上水平,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主城区钢厂转型升级。促进产能向沿海和铁路沿线地区适度聚集,加强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建设唐山、邯郸精品钢铁产业集群和曹妃甸区等临港钢铁产业基地,形成规模适度、装备先进、产品多元、布局合理、环保一流的现代钢铁产业,打造具有全球话语权的钢铁产业链集群。
装备制造产业。坚持承接引进与自主创新并重,做大做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提升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装备与专用设备制造,积极发展海洋装备,推进重大装备系统产业化,做强一批整机产品、成套设备。完善协作配套体系,推动企业由装备制造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重点建设保定、沧州、张家口先进汽车产业基地、唐山轨道交通和机器人制造基地、保定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基地、邯郸高档数控机床和农机基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产业链集群。
石化产业。坚持完善链条、节约集聚、绿色安全,做优做强石油化工,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有序发展盐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加快石化园区建设,开展合格园区认定,推动产业向沿海转移、向园区聚集,加快行业由原料型向材料型转变,重点建设曹妃甸石化、渤海新区合成材料、石家庄循环化工、邢台盐化工等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产业集约化、产品差异化、技术高端化、工艺绿色化、生产安全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链集群。
食品产业。坚持标准引领、品牌保护、聚集发展,着眼服务京津、辐射全国,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食品、高端特色乳制品、焙烤及休闲食品、大众厨房食品、功能保健食品、酒和饮料等,重点建设石家庄乳制品及传统主食、邢台方便健康食品、邯郸休闲健康食品和天然植物提取食品配料、秦皇岛和张家口葡萄酒、衡水功能食品等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优势产品、企业和区域品牌,推动我省由农产品资源大省向食品工业强省转变。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调整。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顺应市场需求升级方向,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中高端纺织服装,提升毛皮皮革、家具制造、塑料制品等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做优做精新型家电、文体用品、五金制品等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推动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优产能转变。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推动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推广新型产业用地模式,降低制造业用能、融资、物流等生产经营成本,建立制造业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比重。
三、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新支柱
信息智能产业。坚持智能化、终端化、链条化主攻方向,重点推动新型显示、现代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与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卫星导航等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生物识别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整机、终端产品,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做大做强行业领军企业,重点建设廊坊新型显示、石家庄光电与导航、辛集智能传感器等产业基地,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产业。坚持创仿结合、优化品种、延伸链条,加快推动创新疫苗、诊断检测试剂、抗体药物发展,培育壮大生物药物、高端化学药等创新药,积极发展植物有机成分提取、中药新药,加快发展高端医疗装备、智慧医疗等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推动数字经济与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深度融合,重点建设石家庄国家生物医药、安国现代中药、沧州生物医药和邯郸生物提取物等产业基地,打造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新能源产业。坚持高端化、高效化、智能化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效光伏设备、高端风电设备、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装备产业,加快风光火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等关键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加速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重点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氢能示范城市、邢台太阳能利用及新型电池、保定新能源与能源设备、邯郸氢能装备、承德清洁能源融合发展等产业示范基地,形成集装备制造、能源生产、应用示范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集群,骨干企业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
新材料产业。坚持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主攻方向,聚焦高端合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耐腐材料、绿色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打造高端新材料供给端、需求端创新联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升新材料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拓展纳米材料、碳纤维、亚稳材料、石墨烯材料等市场应用,重点建设唐山钢铁及化工新材料、邯郸新型功能材料、衡水新型功能及复合材料、承德钒钛新材料、辛集新型显示材料等产业基地,打造全国重要新材料产业集群。
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和智能仪器仪表等高端装备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整车与关键零部件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烟气治理、污水处理、空气净化等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滚动实施百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百项标准创建、创新百强培育“三百”工程,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形成有梯度、可持续的现代产业体系新支柱。
四、布局发展高潜力未来产业
应急产业。聚焦救援处置、监测预警、预防防护等重点领域,加速产业集聚、产能扩张、产品创新,推动优势产品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发展,提升应急产业综合实力,培育壮大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应急产业基地、特色产业集群。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推进全领域、全生命周期产业协同配套,打造保定全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技术领先、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体系。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完善医疗康复护理机器人、健康可穿戴设备、竞技类辅具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重点产品,着力打造石家庄、秦皇岛、保定、衡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地,推动形成张保廊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带。
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围绕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谋划实施一批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争取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培育一批“头部企业”,打造若干产业发展“潜力股”。
第十四章 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省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促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推动河北发展迈向质量时代。
一、构建新型标准体系
跟踪新技术、新产业发展趋势,加快信息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卫星导航应用等新领域标准的研制,建设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钢铁、石化、医药、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标准提升。以智慧农业、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健全资源节约标准体系,落实国家行业标准,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创新工程体系,扎实开展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研制,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稳步推进团体标准培优,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创建更多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强力推动质量提升
坚持顶层设计、应用牵引、整机带动,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聚焦主要行业、关键领域、重大战略,积极培育产业链长、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品牌信誉好的重点骨干企业,推动形成具有良好辐射效应的产业集群。大力倡导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理念,完善质量激励政策,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加强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建设,加快雄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研究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新建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三、创响河北品牌
开展河北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加强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生物医药、食品等领域品牌培育,打造一批制造业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品牌,提升河北制造品牌价值。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培树一批系列农产品河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加大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公共服务等领域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创建一批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的管理保护,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加强品牌推广宣介,积极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不断提升河北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
第十五章 促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
坚持以融合提价值、以创新增动力、以集聚强势能、以开放拓空间,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加快向现代服务业强省迈进。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提高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聚焦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谋划建设中国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石家庄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聚焦增强全产业链优势,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会展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一批会展平台和综合服务商。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建设融合示范园区、试点企业。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
二、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培育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寄递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扩大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服务供给。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加快完善社区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建立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职业化、诚信化发展。瞄准京津冀生命健康消费新空间,谋划建设京雄保石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走廊,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承德京津冀康养产业示范区、衡水京南医疗康养基地建设,构建沿太行山、沿大运河、沿滹沱河、沿长城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示范带。支持廊坊、保定、张家口、承德建设集医护养学研于一体的康养产业基地。
第十六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助推产业结构迭代升级。
一、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构建高速智能的信息网络。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向县区延伸,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全面覆盖和热点地区深度覆盖,打造5G移动网络千兆和光纤宽带网络千兆的“双千兆宽带城市”,全面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探索融合网络、计算、处理于一体的新型网络架构。提升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布局,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泛在和重点行业感知设施部署,建立全省统一的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加快实现窄带物联网络覆盖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重点区域,发展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安全可扩展的跨链平台。推动传统基建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级,加快构建京津冀一体化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城乡路网、电网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智能充电桩,完善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二、加快建设交通强省
优化铁路运输通道布局。构建覆盖广泛、结构合理、便捷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化铁路网络。完善出省高铁通道,推动我省与关中平原、成渝、中原、长江中游、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便捷联通。有序建设城际铁路,推动省会与雄安新区、各设区市之间快速联通。提高普速铁路运能,进一步完善与周边省市干线铁路联系,大力推进进港、进厂、进园“最后一公里”建设。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率先形成省会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主骨架,依托既有铁路资源,积极研究开行市域(郊)列车。
打造现代化公路交通体系。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拥堵路段改扩建,畅通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实施高速公路便捷出入工程,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连接线建设。优化普通干线网络,推进普通国道贯通项目建设,完善县域间公路网,实施普通干线公路路况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谋划建设一批乡村产业路、旅游路,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港口功能优化和转型升级。围绕打造冀津世界级港口群,推进集装箱、原油、LNG、滚装码头建设,建成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深水航道、曹妃甸港区LNG码头,实施曹妃甸港煤炭运能扩容工程,推进曹妃甸港区集装箱码头、秦皇岛港邮轮客运码头建设。优化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三大港口功能布局,提高专业化生产和绿色作业水平,完善大宗散货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着力推进港口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设综合贸易强港。
建设现代化航空运输体系。围绕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统筹推进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实施石家庄机场改扩建,积极引入轨道交通,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加快培育区域航空枢纽。建成邢台军民合用机场,开工建设沧州机场,研究承德、秦皇岛、唐山等机场改扩建。有序发展通用航空,利用支线机场增加通用航空设施,拓展通用机场网络,研究雄安新区通用机场布局。
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围绕促进多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完善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邯郸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打造雄安新区综合交通枢纽,提升保定、张家口、沧州、衡水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功能。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场站建设,推进多种运输方式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加快货运枢纽建设,强化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支撑。
三、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构建坚强可靠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强智能安全电网,谋划新的送电通道,加强以特高压电网为支撑的500千伏主网架,继续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完善油气管网,推进中俄东线、蒙西管线等重大气源管线工程建设,加快曹妃甸LNG接收站及省内集输管网建设,完善支干线管网和输配管网体系,持续提升储气调峰能力,全面提升“县县通气”覆盖率。
构建绿色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以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进生物天然气、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利用地热能,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构建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能源发展相协调、开发消纳相匹配、“发输储用”相衔接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加快新能源制氢,合理布局加氢站、输氢管线,推进坝上地区氢能基地建设。科学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容量储能等灵活调峰电源,稳定煤电产能,利用等容量替代建设热电联产和支撑电源项目,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工作,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新模式,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消费体系。加快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生产领域电能替代,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培育能源领域新动能,鼓励园区建设综合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中心,加强余热余压及工业副产品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开展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深化电力、天然气、供热等领域价格改革。
四、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建设河北水网。科学规划城乡供水体系,实施水源调蓄工程,加快雄安新区调蓄库和输水工程建设。实施南水北调提升工程,推进南水北调廊涿干渠向廊坊北三县延伸供水,新建扩建一批城镇水厂,提升南水北调中线配套能力。启动引黄入冀补淀提升工程,协调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备用工程。谋划推进山西万家寨引黄调水工程。实施河道连通供水工程,加快冀中南“五纵七横多库”、冀西北“一河四库”和冀东北“一河八库”供水网络工程建设。
实施防洪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实施海滦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整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白洋淀、文安洼、宁晋泊、大陆泽、献县泛区等蓄滞洪区建设,谋划推进重点海堤达标建设。统筹流域上下游、城市内外洪涝水,全面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提升农村防洪能力。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展工程达标建设,消除运行安全隐患。统筹考虑当地水、引黄水、引江水,因地制宜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在深层水灌溉区、漏斗区和严重超采区,规划建设水系连通及调蓄工程,成方连片集中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工程,提高地表水的保证率和使用率。
第五篇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
紧紧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十七章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和畅通国内大循环
坚持把强大国内市场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形成更高效率和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
一、全面促进消费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引导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支持家电家居消费升级换代。培育新型消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拓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电动汽车等产品消费,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前沿消费产品创新发展,促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非接触经济”提速发展,积极培育无人零售、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服务消费,打造具有河北文化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促进家政和托育等服务发展。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扩大节假日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挖掘城乡消费潜力,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多种业态融合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一批河北特色产品店、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地标型夜间经济示范街,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推动城乡商业网点建设,打造社区便民商圈。改善消费环境,实施河北知名品牌培育宣介行动和放心消费工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和消费后评价体系,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不断提升供给体系适配性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我省产业门类齐全优势,优化供给结构,完善产业配套体系,改善供给质量,提高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能力。聚焦京津两大市场,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更好适应京津中高端市场需求。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推动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协调发展。
三、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
壮大现代商贸流通业,加快产业电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发展新型商业业态。鼓励大型实体商店向智能化、多样化商务服务综合体转型,支持商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和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组建商贸流通联合体。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引导零售企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支持中小实体店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服务。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构建“6+N”物流枢纽格局,加快唐山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其他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培育国家物流枢纽,完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枢纽功能,做大做强廊坊、石家庄、保定国家快递枢纽。推进城市社区和村镇终端集货配送网络设施、农产品冷储冷运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完善驼背运输组织体系,加快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流体系,完善京津冀跨区域储备调运制度。加强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搭建河北省农产品冷链监控平台。提升石家庄、秦皇岛、安国3个国家试点城市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质量。
四、完善促进国内大循环政策体系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区域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保持合理财政支出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构建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加研发投入、调节收入分配、减轻消费者负担的税收制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助力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
第十八章 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扩大有效投资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切实发挥有效投资关键性作用,加大投资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供需良性互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做大存量、做优增量、培育与引进并重,狠抓大项目、好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引进一批重大龙头产业项目,融合型、跨界型产业细分和特色项目,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现代供应链等新动能项目。高标准建设投资项目库,动态完善续建、新开、储备三个清单,健全推进和保障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能、用水和环境容量指标,形成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滚动发展格局。健全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机制,实施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分类管理和激励约束。
二、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拓展投资空间,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着眼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把稳定制造业投资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中之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统筹用好不同类型资金,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着眼长远发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三、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
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推动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信贷资金等协同联动,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开展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试点,破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障碍,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能源等领域投资,加大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规范有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第十九章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和实施“走出去”战略
立足国内大循环,积极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加快融入全球经济循环体系,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一、推动大循环双循环有效链接
落实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推进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强大内需市场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和市场布局,提高出口质量,以优质产品供给开拓国际市场空间。实施投资贸易融合工程,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引导企业深耕国际市场。
二、深化国际产业投资合作
以稳链强链为目标,加强沿线高端产业链、价值链企业的合作,开展“河北品牌全球行”系列活动。深化国际产能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我省优势产能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建厂,提升河钢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质量效益,加快钢铁、建材等优势产能和装备“走出去”。以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走出去”主体,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投资与经营,推动企业联合“走出去”。
第六篇
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河北
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激活数字要素潜能,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河北,全面提升经济、社会、政务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变革。
第二十章 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把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一、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构建现代化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数据中心网络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加强算力统筹和调度。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共享,提升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分析能力。鼓励企业开放搜索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引进培育大数据企业,发展数据加工分析、网络数据清洗、图像视频数据标引、语音数据训练、工业自动化数据整理等业务。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通信设备制造业,发展基于5G的信息网络设备和终端产品,培育专网通信设备及系统应用产业,加快发展新型智能终端。培育壮大半导体器件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及器件,推动高端传感器、大功率器件、专用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做大做强新型显示产业,加快高端液晶面板、柔性面板等技术研发,支持新型显示材料、光学薄膜等核心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工业控制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研发和产业化,鼓励研发工业软件及应用解决方案,大力发展软件服务外包。
建设数字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智能城市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领军城市。推动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建设石家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支持承德、保定、廊坊大数据和IT产业发展。围绕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用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重大平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重点园区。
二、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
强化数字化转型服务和能力供需对接,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发展数字农业,培育数字化、网络化现代服务新业态。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推进智能化改造,在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及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支持建设协同研发设计平台、供应链管理模式试点示范等,实现企业内部人机物互联纵向集成和企业间横向集成。结合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应用,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打造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业态。
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物流、港口及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物流新模式,开展工业和建筑数字设计,积极发展数字文化创意,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推进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管理方式创新。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远程办公等新业态,促进服务业智能化发展。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完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应用体系,提升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水平。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完善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农业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遥感应用体系。鼓励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大河北农业品牌推介和溯源平台建设力度,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化农村电商快递配送渠道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第二十一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聚力民生保障,突出以人为本,协同推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和数字社区建设,打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社会服务向个性化、精准化转变。
一、推进社会服务数字化
促进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大型生活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家居、智慧养老等,探索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发展互联网医院,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网上预约分诊、随访跟踪等“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支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创新中心、养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健康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河北“教育云”功能,开展数字校园建设,推进省市县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发展互动教育、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推动交通出行、购物消费、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新型数字生活。发展数字家庭,加强数字技能教育,提升公民数字素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
二、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推进城市一体化监测感知能力建设,完善以“城市大脑”为中心的智能化治理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感知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城市治理服务场景,推动城市神经系统往基层下沉、向周边拓展,深化安全管控、交通治理、城市管理等智能化应用,构建一体化运营管理智能决策系统。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探索构建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联网标准、规则体系,推进跨区域治理一体化能力建设。
三、打造数字社区和数字乡村
加快数字社区建设,打造智慧社区样板,探索建立数字孪生社区,鼓励社区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完善资源数据体系,打造智慧社区融合服务平台,夯实标准规范、网络安全和建设运维三大支撑体系。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丰富“三农”信息应用服务,健全农村数字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进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动农民生活数字化转型,提升农村环卫、村庄安防等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数字生活。
第二十二章 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创新政务信息化服务模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流程协同再造,推动治理思维变革、服务效能提升、管理协同进阶,建设智能化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政务大数据平台,依托省政务云部署交换共享平台,推动移动政务应用,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统筹建设省级电子档案。实施互联网出口整合计划、业务专网整合迁移计划,提升政务外网服务能力。推动省、市、县三级网络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统一平台管理。
二、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深入推进政府各层级、各部门间数据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标准、规则体系建设。健全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探索建立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进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三、探索政府治理方式数字化变革
推进政府治理理念、方式变革,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税、数字货币等新治理领域。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构建包容审慎监管的多元协同治理体系,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触发式监管模式。推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实施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加快构建第三方协同治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参与监管,拓展公众参与治理渠道,形成全社会共享共治体系。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强化法治对数字化发展的保障作用。
第二十三章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探索数据驱动、平台应用、人机协同的治理模式,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为新制造、新消费、新服务开辟广阔空间。
一、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加快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等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树标杆示范,探索网络化、智能化、定制化新型生产方式,发展网络工厂、模拟制造、个性生产、众包设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二、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
推动数字技术在雄安新区示范应用,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和感知体系,推进建筑施工智能化,实施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治理体系、智慧公共服务等应用工程,建设智慧能源、交通、物流系统,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全球领先的智能城市。组织开展智慧冬奥示范应用,围绕服务场馆运营,建立满足运维精度的GIS、BIM数据资源库,开展建筑设备智能化运维等应用;围绕服务赛事,开展全流程智能化服务、虚拟赛场等场景应用。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数字化指挥、演练及应用,全面实现应急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组织开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创新应用试点,在雄安新区、沧州开发区建设示范项目,推动视觉系统、北斗高精度定位、车载雷达、操作系统等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推进前沿关键技术研发,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及信息服务。
第七篇
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使一切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第二十四章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经济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创造性、引领性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实现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打通淤点堵点,激发整体效应,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一企一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深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处置无效低效资产,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竞争力。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大力推动国资监管理念、重点、方式等多方位转变,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范经营和债务风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制度体系,提高运作效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探索包容审慎的税收征缴方式,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培厚税基培强税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扩大内需、自主创新、重点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合理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财政高质量建设,保障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撬动作用。科学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财政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
三、深化投资金融体制改革
健全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机制,提高经济治理能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完善招投标制度,健全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信用贷款等,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雄安建设金融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逐步实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金融监管预警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二十五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基础性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形成准入畅通、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高效配置。
一、完善现代市场基础制度
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健全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核、重审等机制,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支持衡水市、威县等地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更多首创性、差异性、集成性改革成果。
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改革,建立不同类型用地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城市更新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健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办法,保障建设用地区域占补平衡。探索建设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实施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探索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推动劳动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支持企业资产证券化。加强与京津金融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雄安新区、张家口冬奥赛区开展数字货币应用试点。
发展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研究制定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大力推动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方式,为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着力构建从多元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到社会应用的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储存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构建全流程数据链。完善平台企业监管,推进数据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发展。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数据交易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建立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强化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保护。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扶持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制定河北省信用修复办法及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规范等,完善失信行为认定、惩戒、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六章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标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系统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增加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提升工程,提高大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与知名民企交流合作,引导海内外广大冀商回乡创业发展,打造有特色、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河北民企阵列。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包联机制,规范政企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修订工作机制。实施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地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网上全程办理。抓好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政务公开,提高基层业务办理能力水平,实现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就近可办。积极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四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三、完善监管服务机制
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施市场智慧监管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实施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试点备案制改革。建立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第八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举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七章 优化农业结构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业科技攻关和种业发展,加快优良品种繁育推广,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粮食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基地、果蔬采摘园、生态休闲农业带,大力发展高端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培育建设一批优质粮油、设施果蔬等供应基地,打造一批中央厨房加工企业,建设环京津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带,着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圈、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圈和农业生态涵养圈。发展科技农业,实施农业科技研发专项,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建设智慧农业,打造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全面推进农业创新驿站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创建一批农作物生产、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发展绿色农业,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新模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用水效率。发展品牌农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河北品牌农产品集群效应。发展质量农业,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强化标准控制和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三、优化农业结构布局
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建设山前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黑龙港节水农业区、燕山-太行山特色农业区、坝上生态农业区和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构建连片开发、规模经营、龙头带动、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坚持保粮食、保供给、调结构、促增收,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优化粮油结构布局,稳步发展蔬菜产业,积极发展果品产业,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巩固提升优势畜禽产业,实施奶业振兴计划,推进渔业转型发展,有序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建设燕山-太行山中药材种植带。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打造一批大宗粮油、特色蔬菜水果优势产区,扶持一批奶牛、生猪、蛋肉鸡等畜禽养殖基地,持续提升畜牧、蔬菜、果品三大特色产业比重。
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以工补农,深化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延伸农业链条,发展新兴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推动农产品全链条生产加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农业休闲、生态旅游、文化康养等功能,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动重要农产品集散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升级,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冀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加快建设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流通圈,打造京津冀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
第二十八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改厕,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并稳定运行,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支持有条件的县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全面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推动村内道路基本硬化,所有行政村基本通光纤宽带,实现高速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积极发展清洁供暖方式。
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统筹县城、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按照集聚提升一批、城郊融合一批、特色保护一批、搬迁撤并一批思路,选择一批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的乡村,同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每年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传承优秀地域文化和特色民居风貌。建设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扎实推进“空心村”治理,统筹土地流转、产业规模经营、产权登记等政策,确保项目能落地、群众得实惠。探索农村相邻村庄建立自助发展联合体。规范村庄撤并,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第二十九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深化农村产权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资。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积极发展各类特色农业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业务。整合利用涉农院校和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源,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三十章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持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建立健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产业、就业、科技帮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经营的产业项目,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脱贫地区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开展以工代赈,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从脱贫县中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继续发挥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作用,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第九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 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
第三十一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开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下城镇落户条件,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城市落户条件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首都周边市县和雄安新区实行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探索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配套政策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统筹职住平衡、基础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
第三十二章 完善城镇空间布局和结构体系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依托,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协调发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梯次有序、疏密有致的城镇发展格局。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优化全省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建设以石家庄为中心,邯郸、邢台、衡水及辛集、定州等周边城市为支撑的现代化省会都市圈。支持雄安新区加快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支持张北地区以筹办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发展,构建河北发展的“两翼”。沿张京承唐秦、京保石邢邯、京廊雄衡、石衡沧港等交通干线,加快产业和人口聚集,构建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镇布局。
二、打造现代化省会都市圈
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省会建设,推进组团式发展,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人口产业集聚承载力,完善对外交通体系,强化辐射带动力。加强与邯郸、邢台、衡水及辛集、定州等周边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立健全省会与周边城市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产业分工协作、市场统一开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共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省会都市圈。
三、培育壮大区域中心城市
全面落实各设区市定位,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功能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支持雄安新区创建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一极。推进唐山、邯郸、保定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张家口、沧州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邢台等节点城市聚集发展,支持定州、辛集深化省直管改革、培育成为新兴节点城市。
四、实施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
把县城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统筹新城建设与老城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引导人口与产业向县城集聚发展,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县城集中。开展县城智慧化改造,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推动具备条件的县设市,推进县城与邻近城市同城化发展,构建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全国示范县城建设,深化县域综合改革创新试点。
五、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
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推动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卫星城镇、具有特色资源条件的小城镇发展成为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名镇,积极推进撤乡设镇。实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打造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
第三十三章 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县域经济
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夯实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支撑。
一、做大做强城市经济
打造城市经济新载体,支持各设区市规划建设现代化中央商务区,打造现代商业街区、风情街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发展城市经济新业态,培育壮大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金融、会展、文化创意等产业,打造新兴服务业聚集区。大力发展高端高新产业,推动低端产业退城进园、传统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信息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端高新制造业,打造一批高端新兴产业集群。
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双百”工程,优化县域经济布局,促进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加强财源建设,推动县域经济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
第三十四章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打造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
一、精心搞好城市设计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节约紧凑型发展模式,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建好城市标志性地段、景观、建筑,打造“城市客厅”和优美天际线,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存、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延续城市文脉。积极推进城市体检试点。
二、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
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城市直饮水入户工程试点,提升城市供水品质。实行雨污分流,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推动中水有效利用,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健全城市路网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充电桩、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
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加大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管网、城中村改造和社区建设力度,积极推进老旧楼宇改造。实施现代社区培育工程、大学生社工计划,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一批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功能,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党的建设、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等各类网格,推进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十五章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一、推进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加大乡村青年人才扶持使用力度,健全优秀干部到村任职长效机制。完善资金下乡机制,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工商资本入乡。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入乡返乡创新创业,推动涉农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健全农村、社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一批以慢性病管理为特色的乡镇卫生院,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支持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深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强化全科医生和村医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层防病治病与管理能力。推进县域内医生、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构建城乡快捷高效的交通网、市政网、信息网、服务网。统筹基础设施规划,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城乡交通连接,推动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构建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分级分类、多元投入建设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管护,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养一体化。
第十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第三十六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推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机衔接,完善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规划监督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提高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率。
二、实施差异化空间政策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国土空间政策,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率聚集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落实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促进各类要素集聚,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优先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构建绿色可持续的乡村生产生活空间。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发展各类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科学合理调整优化生态功能布局。
三、增强国土空间保障能力
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建设用地强度控制目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两新一重”、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需要,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比重,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强化国土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用地效率,盘活利用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挖潜利用工矿废弃地,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
第三十七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聚焦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优化提升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功能,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区域融合互动、协调均衡。
一、优化提升四大战略功能区
环京津核心功能区,重点抓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工作,加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北三县等重点区域人口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与京津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沿海率先发展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加强港口联动、园区协作,推进开放开发,强化要素聚集、项目聚集、产业聚集,打造环渤海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冀中南功能拓展区,重点承担农副产品供给、科技成果产业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功能,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制造强省战略支撑区。冀西北生态涵养区,重点发挥生态保障、水源涵养、旅游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规划建设燕山-太行山自然保护地,打造生态引领示范区。
二、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坚持分类施策,完善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传承红色基因,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差别化区域政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族地区同全省一道实现现代化。加快生态退化地区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有效改善和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支持老工业地区更新发展,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重构产业竞争优势。
第三十八章 加大沿海经济带发展力度和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坚持港口带动、陆海联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海洋经济,打造融入“一带一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构筑环渤海开放发展新高地。
一、打造内通外联的海陆枢纽
实施港口转型升级工程,把秦皇岛港打造成国际知名旅游港和现代综合贸易港,把唐山港打造成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能源原材料主枢纽港、综合贸易大港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桥头堡,把黄骅港打造成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和雄安新区便捷出海口。完善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集疏运体系,谋划建设雄安新区到黄骅港快速通道,积极发展陆海联运业务,加快建成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群。实施陆港集群、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工程,布局建设内陆“无水港”,促进沿海与内陆腹地互动发展。
二、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和海洋经济
做大做强临港产业,推动钢铁、重型装备、石化等重化产业向沿海集聚,打造世界一流的精品钢铁基地、全国一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基地、特色鲜明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做强现代港口商贸物流产业,拓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推进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延伸海洋生物产业链条,提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水平,打造滨海旅游精品,实施“智慧海洋”工程,培育海洋经济新业态,谋划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海洋产业集群。加强港口与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拓展港口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和物流信息处理等国际物流服务功能,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打造现代化沿海城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支持唐山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支持秦皇岛建设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滨海休闲度假之都、健康城、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支持沧州建设全国一流合成材料基地、中国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环渤海地区重要现代化工业城市。深入推进唐山、沧州“一港双城”建设,大力发展曹妃甸、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等滨海新城,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以港促产、以产促城、以城促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要素承载能力,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
第十一篇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定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河北文化软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九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不断夯实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巩固意识形态阵地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和河北学习平台,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的社科精品。做大做强主流新闻媒体,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入开展网上理论传播,实施互联网传播精品扶持工程,实施“燕赵净网”系列专项行动,构建覆盖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衍生等全链条管理机制,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增强网络治理能力。
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弘扬“西柏坡精神”“唐山抗震精神”“塞罕坝精神”“李保国精神”,培育奥运“拼搏精神”。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加强关怀礼遇帮扶,推动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气。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实施公益广告传播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身边处处可见的正能量。
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挖掘梳理河北优秀文化资源,着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独具河北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和活动。加强河北重大文物、文化典籍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建设优秀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利用。推进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实施非遗数字化记录工程、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设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国民间艺术博物馆。大力推动戏曲繁荣发展,做好河北梆子、评剧等地方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推动中华文化展现永久魅力、焕发时代风采。
四、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选树宣传新时代好少年。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引领道德风尚,彰显社会道德高度。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关爱行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专项行动,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第四十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
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持续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和文化进万家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当代文学艺术、电影电视剧精品、舞台艺术、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等工程,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培养一批名家名人,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企业。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增加优质精品内容有效供给,聚焦重大主题节点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打造一批具有浓郁河北特色、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加强网络文艺和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优秀作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出版工作,打造一批优秀选题和出版物,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河北”。推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开发更多优质丰富的视听产品。
二、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一体化发展、移动优先、科学布局、改革创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竞争力强的省级新型主流媒体,不断提高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优化媒体结构布局,完善冀云·融媒体平台,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办好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公众号,打造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的社交媒体平台,拓展主流舆论传播渠道。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文明实践功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扎实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创新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和文化下乡活动常态化,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欢、质量水平高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融会贯通、功能完备、智慧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档案馆。加快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高清、超高清制作播出能力建设,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形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推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促进服务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第四十一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快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强省迈进。
一、提高优质文化供给能力
坚持协同发展、差异化发展、创新发展、全链条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文博文创、数字文化、影视演艺娱乐、出版印刷、工艺美术、文化制造等六大门类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推进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建设雄安文化产业引领区,协同推动冬奥冰雪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新引擎。巩固提升文化制造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提质增效。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规划建设一批带动影响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园区,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新试验区。完善现代文化产业市场体系,组建河北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用好文化展会平台。培育一批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省级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文化大数据体系。深化对外文化交流,讲好新时代河北故事,传播河北声音。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
二、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由文化旅游大省向文化旅游强省跨越。以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为引领,以构建环首都旅游圈为重点,充分利用旅发大会平台机制,构筑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实施文化旅游精品工程,全力打造长城、大运河、雄安、崇礼等文化旅游品牌,规划建设太行山文化旅游经济带,构建以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为核心的精品文化旅游目的地体系。大力实施“文化旅游+”战略,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培育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新业态。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载体,以旅游景区、文化街区、旅游演艺、文旅综合体等为重点,做精做优文化旅游产品,做大做强文化旅游领军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加快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文旅服务设施,构建快旅慢游交通网络,完善自驾旅游和自助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景区。深耕重点旅游客源市场,加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营销,提升“京畿福地·乐享河北”品牌影响力。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与主管主办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领域社会组织管理,深化各级文联、作协、记协等党的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引导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影视业、出版业改革,加快电影业建设,推动广电网络整合和5G一体化发展,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强化网络空间治理。
第十二篇
建设美丽河北 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河北。
第四十二章 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强政策设计,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力争走在全国碳达峰前列,为实现碳中和夯实基础。
一、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设计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我国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制定碳排放达峰实施意见、行动方案和配套政策。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融资、财税、价格、土地等政策体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把能源消费、碳排放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和结果运用。支持雄安新区、张承地区、秦皇岛等有条件的区域和市县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进燃煤电厂节能降碳改造,控制煤电发电量,推动终端用能领域电能和天然气替代,抓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确保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减少。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抽水蓄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产业。建设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和以节约能源为导向的电价改革。
三、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
围绕钢铁、火电、水泥、焦化等传统产业行业,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项目示范,持续降低企业碳排放强度,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园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四、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继续实施“公转铁”工程,加快推进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健全节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推动城市公交、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严格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有效发挥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四十三章 加快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兴市、生态强市的新路。
一、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提高生态涵水功能,增加森林、草原、湿地面积,拦截、蓄滞、过滤、净化降水,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积极推动洋河、桑干河、清水河等永定河上游、白河等河道及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完善地表蓄水网络格局。实施农村蓄水坑塘集水工程、农村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统筹实施跨流域调水补水工程,增加张家口地区外调水量。加强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统筹利用。规划建设乌拉哈达水库。
二、强化生态环境支撑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实施差异化植树造林与管护,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着力构建京北防护林体系。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巩固和提升休耕种草成果,以坝上地区为重点,积极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草原管护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草原生态示范区和草原公园建设,全面提升草原生态功能、生产价值和服务价值。实施退耕还湿工程,修复坝上高原湿地链,加快坝下湿地植被恢复和鸟类栖息地环境改善,保护重点流域上游湿地,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
第四十四章 加快华北地下水“大漏斗”综合治理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节引调补蓄管”多措并举,推动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稳步回升。到2025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5%。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大引调外部水力度,充分利用引江水、引黄水,补充生产生活用水,替代地下水。实施滹沱河、南拒马河、滏阳河等河道及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常态化补水,持续回补地下水。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加大再生水、雨洪水、海水淡化水等利用力度,推广微咸水、地表水轮灌混灌。加强人工增雨雪,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
二、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
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实施农业节水,推进工程节水、休耕退耕、旱作雨养和节水品种推广,压减高耗水粮食作物,积极推行农艺节水措施,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严控高耗水行业,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和高耗水工业结构调整,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城镇节水改造,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农村生活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行农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和计量收费。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对冀中南、冀西北、冀东北分区精准施策,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严控开采地下水,依法有序关停自备井,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生活和工业取水井2021年全部关停,农村生活取水井关停与水源置换工程同步推进、2022年全部关停;有稳定地表水水源替代的旱作雨养区域,有序关停封存农业灌溉取水井。大力推进水源置换,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持续推进水权制度和水价改革。
第四十五章 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水污染流域治理、土壤污染属地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系统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突出区域协同、措施协同、污染因子协同,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动重污染城市“退后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严控工业污染排放。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安全取暖,抓好散煤治理,稳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统筹“油、路、车”治理,深化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立京津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强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和农业氨排放管控。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恶臭气体污染。强化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和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污染应急管控,完善京津冀重污染天气会商和预警预报机制。
二、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
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协同推进,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白洋淀、衡水湖综合治理,加强出入境河流断面监测和上下游联防联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已消除的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推进建制镇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强化工业污水管控,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完善开发区配套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全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地下水修复试点。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三、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全面推行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成效,严防耕地土壤污染。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强化工矿企业污染源头及历史遗留污染源管控。聚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持续实施清洁化改造,强化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推动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区域收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地级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废酸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在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增加可降解地膜用量,深入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禁养区制度,推动畜禽养殖集中集约发展,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和秸秆利用率。
五、深化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坚持陆海统筹,全面落实湾长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深化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施涉水企业提标改造工程,降低入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确保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稳定达标。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提升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突出抓好旅游旺季北戴河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建成美丽海湾。
第四十六章 全面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一、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分区定位,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分区管控体系,统筹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自然系统,优化生态空间,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燕山-太行山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设张家口、雄安两个重点生态安全保障地区,打造坝上、沿渤海、环首都三大生态防护带,加强重点河流、生态廊道、湖泊湿地等生态节点保护治理,构建京津冀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大力开展矿山修复,加快推进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突出、靠近居住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矿山修复,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强化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整治,推进尾矿库复绿,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
强化河湖与海洋生态修复。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生态缓冲带及水生植被恢复等工程,加快推进海河流域主要河道、河湖湿地、沿海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河湖生态补水,推动生态系统持续向好。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实现滦河、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等主要河流河段季节性有水。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三北防护林、燕山-太行山、“三沿三旁”等绿化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北方防沙带。推行林长制,全面加强天然林等林地资源保护。加强森林抚育,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林地产出效率,打造新时代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进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森林蓄积量。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保护地,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积极推动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强外来物种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
三、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支持生态功能区市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效益和产业发展双赢。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探索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完善省内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金扣缴及奖励政策,落实京冀、津冀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动共建张承生态补偿试验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生态修复监测评估。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构建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示范活动,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四十七章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推行绿色清洁生产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推进排污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制造业绿色发展重点专项和示范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进重点行业工艺技术设备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对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超低排放、退城入园、循环发展、末端治理的正向政策激励。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用好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子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消费、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
三、强化资源高效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规,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完善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水效“领跑者”制度。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园区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加强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设唐山、邯郸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采矿、钢铁与建材跨行业集聚、融合发展。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范围。
第十三篇
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相结合,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合作新格局。
第四十八章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努力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
一、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
落实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战略部署,完善对外开放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衔接国际经贸新规则,争取国家支持在竞争中立、劳工标准、电子商务、数据流动等服务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优化出入境、海关、外汇、税收等环节管理服务。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二、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对外开放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用好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妥善应对经贸摩擦。加强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完善境外投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维护产业安全和发展利益。落实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推动建立外资企业准入阶段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审查的工作机制。
第四十九章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按照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目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务实合作,加快优势产能、优质产品走出去,带动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策对接和国际交流
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我省重大战略机遇和对外合作机制对接,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发挥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平台作用,深化中东欧合作,加强地方政府间友好交往。围绕促进民心相通,深化我省与沿线国家在公共卫生、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友城交往等领域人文合作,主动融入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等领域,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新优势和国际交往软实力,为全省对外开放营造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推动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
围绕加强设施联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开行中欧、中亚班列,开辟河北-东盟班列,加快陆海新通道建设,完善空港物流枢纽,开辟和增加国际航线、班轮、班列,畅通人流物流大通道,保障国际物流链畅通。着力开辟多元化市场,把与沿线国家合作作为开辟外贸市场的发力点,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合作协定、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落实为契机,深耕亚洲、欧洲市场,拓展非洲、拉美区域,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扩大与周边国家及独联体国家贸易规模,加快形成彰显河北产业特色、产品特点的多元化经贸合作格局。
第五十章 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集聚更多优质要素和高端高新企业,进一步增强开放发展新动能,打造高水平开放新高地。
一、落实功能定位
加快把雄安片区打造成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引领区、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把正定片区打造成航空产业开放发展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引领区、综合物流枢纽,把曹妃甸片区打造成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把大兴机场片区打造成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二、创新制度供给
聚焦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业务创新、政府职能转变、产业开放发展等重点领域,主动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争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开放政策体系,优化人才全流程服务体系,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引领全省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和制度竞争力。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快建设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三、加快聚集发展
支持各片区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精准招引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引进一批创新型、外向型标志性项目和企业,推动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实施,打造外资外贸企业聚集新高地和开放发展新引擎。建立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深度合作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省内周边区域、重点开放平台优势叠加、协同开放、联动发展,最大限度释放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红利。
第五十一章 全面提升开发区能级和水平
更好发挥开发区开放发展主战场、转型升级示范区作用,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提升对外合作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一、推进集约集群发展
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引导各类开发区聚焦主导产业,实施精准定向招商,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积极培育壮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开发区引进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数字产业创新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优化工业企业布局,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就地改造一批、进区入园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实施跨区域组团化重组整合、集团化联动发展,培育壮大一批超千亿元开发区。
二、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坚持去行政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开发区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力度,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招商市场化机制,加强与专业化园区运营商合作,提高市场化开发运营水平。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开发区产业水平、投资强度、亩均收益。探索建立经济管理权限下放长效机制,赋予有条件的开发区相应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做大做强、做特做优,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冀中南地区争列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第五十二章 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水平
坚持双向合作、优势互补、质效同进,优化外贸质量结构和国际市场布局,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深化跨区域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一、实施外贸综合实力提升工程
完善外贸企业帮扶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健全银企对接、风险防范等服务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出口百强企业和行业出口领军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培育一批进出口超百亿元外贸龙头企业。推动国家和省级外贸基地创新发展,扩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加快唐山、石家庄和雄安新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平台、企业和园区。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推动石家庄、曹妃甸、廊坊、秦皇岛、北京大兴机场5个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积极争取设立雄安新区、黄骅港等综合保税区。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建设河北品牌境外展示中心,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集聚区)、示范企业建设。发挥商协会组织民间交往作用,完善对外经贸交流合作网络。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口岸营商环境。扩大高品质消费品和服务进口,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二、提高国际双向投资质量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积极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聚焦重点产业,强化上下游产业配套招商,补齐、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瞄准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组织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完善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签约项目跟踪落地机制。全面执行外商投资法,完善投资促进政策,推动投资自由便利化。鼓励企业境外发债,拓宽跨境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营销网络、产品配送中心和售后服务中心,构建全产业链联盟,稳妥向外延伸产业链条,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收益水平。
三、深化跨区域战略合作
加强与京津冀周边地区深层次产业协作、生态共建,推进钢铁、装备制造、能源、医药等产业跨区域合作,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模式,共同拓展发展空间。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科技合作,通过共建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等方式,深化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拓展与长江经济带、成渝城市群等中西部地区经济、技术、文化合作和市场对接空间,有序推动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加强与沿海省市临港经济、海洋经济互动,合作建立现代服务体系,吸引国内先进企业、高端要素在河北集聚,增强区域开放合作实效。
第十四篇
提升全民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把提升全民素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实施健康河北行动,优化人口结构,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第五十三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育公平,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推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面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标准化水平,实施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工程。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优质特色发展。加强优质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以新高考引领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基础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加强综合素质监测评价。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和教学实践基地。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适当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二、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深化职普融通,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优化布局结构,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稳步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快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外合作新模式,探索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现代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和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双师型”教师机制,争创国家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形成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构建更加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聚焦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领域,加大政府投入,培养一批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产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支持若干高等学校或学科进入“双一流”,鼓励我省重点院校与部属院校合作,部省合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大力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扎实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推动向应用型转变,积极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加速高校学科整合重组,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特色发展引导机制,改进高校办学水平评价体系,促进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育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才,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打造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特色代表队,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河北高等教育学科特色。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推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
四、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
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健全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推动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线上教育、老年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五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河北建设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河北行动,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更高水平推进全民健身,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加快实现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救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物资保障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重大疾病防治救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综合救治能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点管理服务、环境消毒消杀和医疗救护等六支队伍,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资源共享,配齐检测救治设备,多措并举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兜住、兜实城乡社区防控“网底”。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强化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
二、健全基本医疗卫生体系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健全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四医联动”改革成果,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取增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分区设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县级建设一批三级医院,鼓励社会办医。深化医联体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健全医药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呼叫系统建设,推广远程医疗。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与规模,扩大儿科、全科等短缺医师规模,提高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动医师多机构执业。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建设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加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支持安国中医药都、邢台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发挥中医独特作用,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三、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水平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改善居民健康环境。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创新健康知识普及机制,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控烟限酒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等生活习惯。发展健康产业,打造药膳、温疗、香料等医研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发展高端医疗设备,多层次、多渠道满足人民健康服务需求。
四、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
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深化体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国家级运动休闲基地、国家体育公园和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便健身需求,统筹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智慧化运营服务,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建立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并向基层延伸。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承办全国高水平赛事,强化科学体能训练和竞技备战,推动足球、篮球、排球和我省优势项目普及推广,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培育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五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进一步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加强人口统计,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积极构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服务供给体系,支持指导家庭婴幼儿照护,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照护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二、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增加养老用地配置,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全面建立居家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工程,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服务养老机构、各类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北戴河地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扶持发展针对失智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动养老事业和康养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探索生产性养老新模式,实现老有所为,推动智慧养老、候鸟式养老,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建设医养康养综合体,协同京津打造休闲康养基地,形成养老产业集群。
第十五篇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积极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共享中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五十六章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落实国家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建立有效的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
一、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完善工资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政策。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产品,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等重点群体增收活力,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多劳多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深化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地。加快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高校、科研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第五十七章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完善就业创业支撑体系,优化就业结构,拓展就业渠道,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一、扩大就业容量和空间
坚持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放在首要位置,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质量。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优先实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统筹评估重大政策失业风险。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发挥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创新模式发展,扩大就业空间。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高标准建设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升级版。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到202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以上。
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就业全程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招聘全程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帮助各类人员就业创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制、评价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京津冀集体争议跨区域调处机制。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充分调动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面向各类企业职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未就业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办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人群范围,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第五十八章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质量水平有效衔接。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区域间标准水平衔接平衡。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坚持差别化分担原则,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积极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保障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在育幼、养老等领域扩大服务供给,保障提供普惠性规范性服务的各类机构平等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营造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
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明确省市县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完善财政、融资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第五十九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和住房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待遇标准,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深化京津冀医疗保障领域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工作协调、服务联动机制建设。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基本实现单位职工应保尽保,保持动态全覆盖。探索新经济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推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资源统筹聚合,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细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健全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创新困难学生资助方式,建立高校学生资助基金。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发展慈善事业,规范发展网络慈善平台,加强彩票和公益金管理,支持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鼓励红十字会和个人开展救助帮扶。
三、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关爱,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高龄老人财政补贴标准。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巩固提升“六个全覆盖”“三个常态化”,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待遇保障制度,加强优抚安置保障服务。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增加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推广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支持机构化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重点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
第六十章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加强弱势群体保护,促进青年发展,推动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社会事业协调均衡发展。
一、加强妇女儿童保护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实施国家妇女发展纲要、国家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两性平等获得各项权益和参与社会事务,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重视妇女就业,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重视维护农村妇女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权,保障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改革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落实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加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构筑妇女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的平台。
二、促进青少年发展
践行党管青年原则,坚持青年优先发展,落实青年发展规划,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加强青年毕业求职、就业创业、住房租房、婚恋交友及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服务。落实残疾青年、贫困家庭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等服务保障政策。加强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三、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弱有所扶原则,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参与和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基本服务均等化,帮助残疾人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保障残疾人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发展助残志愿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帮扶,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激励广大残疾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第六十一章 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群众参与的制度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社会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负担,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功能、规模和事务范围。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载体,健全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
二、完善基层管理服务机制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础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巩固扩大乡镇街道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职能,构建专职化、专业化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十六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国家安全战略,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河北之稳拱卫首都安全。
第六十二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保障能源安全,建立政府能源战略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规划区域煤炭储运中心,打造国家原油储备和京津冀成品油储备基地。实施矿山地下空间利用示范工程,支持重点通道城市加快建设应急储气设施。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保障金融安全,依法稳妥有序处置存量金融风险,有效防控新增金融风险,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水利、供水、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强化生物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防范新型领域安全风险。
三、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推进网络安全标准化体系、态势感知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网络安全保护,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和监管手段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APP违法违规采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京津冀网络安全协同治理,建设雄安新区网络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做好冬奥会等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
第六十三章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工程,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在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二、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开展巡视巡察、督查督办、考核评议,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净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追溯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风险防控机制。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设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防减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规划建设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争取国家布局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完善救援队伍体系,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完善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第六十四章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防化并举、标本兼治,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高平安河北建设水平。
一、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监管。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
二、完善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智慧公安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情指行一体化联动情报指挥体系,强化公安机关技术手段建设,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智慧交管和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提升打击新型、多发性、跨国跨区域犯罪能力,坚决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犯罪、新型网络犯罪,提升破案率,降低犯罪率。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拓展“一案三查”成果。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完善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推进智慧“护城河”体系建设,提升打防管控体系整体效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筑牢“三道防线”,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健全执法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三、完善社会矛盾调处体系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和接访下访制度。帮教特殊人群,实施智慧社区矫正。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搭建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实现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全覆盖。
第六十五章 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和推进“双拥”共建
积极推进军地资源要素共享,强化政策制度协调,完善工作运行体系,为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贡献力量。
一、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防动员体系建设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推进人民防空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制有效衔接,完善军地应急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军地应急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救援力量需求对接和能力保障。强化国防教育,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二、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做好“双拥共建”工作。促进军事建设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有机结合,更好服务国家安全发展战略需要。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加强重点领域军民统筹发展,支持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业发展。强化军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统筹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完善驻冀部队后勤社会化保障体系,支持驻冀武警维稳力量建设。
第十七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加快建设法治河北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河北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法治河北建设。
第六十六章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增强人大整体功效。依法行使监督权,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持续深化宗教治理。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优势和作用。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
第六十七章 大力提升法治建设质量水平
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加强地方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与发展相促进,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进雄安新区相关立法,完善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把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京津冀区域执法司法协作。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第六十八章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持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十八篇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强化规划实施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形成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九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快干部年轻化进程,激励广大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化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加强政治巡视巡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七十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的统一规划体系。
一、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
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统领作用,强化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对本规划实施的支撑。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省级空间规划,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聚焦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生态、民生保障等领域,制定实施一批省级专项规划,明确细化落实发展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任务,制定一批省级重点区域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市县规划对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
落实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省级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依托省规划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规划备案,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和部门自行印发的省级专项规划,报批前须与本规划进行衔接,确保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充分衔接。各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省级专项规划需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衔接后报批实施。
第七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强化规划执行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
一、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国家和省规划纲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的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排兵布阵、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好规划预期性、引导性内容引领作用,强化约束性内容落实刚性,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二、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健全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情况按程序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并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发挥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提高社会监督专业化水平。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省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三、加强各类政策协同保障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持、其他政策相协调,着力构建规划与各类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政策取向。坚持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省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本规划制定的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对清单内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单体重大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给予重点保障。推动发展规划地方立法,强化规划编制实施法治保障。
第七十二章 强化协调协作落实
坚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工作协调协作,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加强协调协作
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京津及周边省市、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强跨区域战略合作,推动协作协同发展。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前沿领域、创新举措、重大项目交流合作,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规划实施。完善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机制,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贯通省市县的分级分层责任体系,加强对接协作、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有力有效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督查落实
完善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发挥党委、政府专职督查队伍作用,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强化联合督查、信息联动和应用,对重点目标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省有关部门、市县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提高规划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有效实施。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