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长江电力2020年度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和年度监事会(五届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董事会由雷鸣山董事长主持,13名董事现场或委托出席,部分监事、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电力《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21项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马振波向会议作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罕见洪水等不利形势,公司董事会统筹谋划,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治理核心作用。在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电力生产创多项纪录,公司市值再创新高,成功发行“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交所上市,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的圆满收官。
公司总经理张星燎向会议作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0年,长江电力实现营业收入577.83亿元、利润总额324.56亿元、净利润265.0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全面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充分认可,指出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方面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公司发电量、利润、市值等主要指标再创新高,年度经营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充分体现了公司经营层团结进取、勤勉尽责的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与会董事还就“十四五”发展规划、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企业内部改革、经营风险防范、加大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长雷鸣山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充分肯定2020年度各项工作,感谢董、监事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帮助和支持,要求经营层按照董事会的总体部署,继续坚守主责主业,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践行初心使命,抢抓重大机遇,努力奋发作为,力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广大股东创造满意回报。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电力《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8项议案,7名监事现场或委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