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近尾洲水电厂位于湘江干流中游衡阳市境内,下游距衡阳市 75km。电厂厂房为坝后式厂房,长×宽×高为 91m×45m×45m,厂房面积约 8000m2。电厂因水头较低,自流供水不能满足消防水压的要求,因此采用水泵供水方式,消防水泵取水方式有二种:从技术供水母管取上游水,从检修泵排水母管取下游水。全厂消防采用环管供水,原管路总长约 1200 米左右。消防水系统包括主变消防供水、厂房消防供水、两台消防水泵。消防水系统 2002 年投运,至今已运行将近 20 年,系统存在部分安全隐患: 1)原管路材质为碳钢,长期受河水腐蚀,锈蚀严重导致局部管路壁厚变薄;
2)主变原喷淋系统安装在主变室内,如遇主变起火无法安全进入现场操作阀门。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需对消防水系统管路进行改造。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消防水泵技术参数
消防水泵压力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根据最新的设计规范在原系统图上重新设计、完善厂房消防水系统图,并提供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应提供具有相应消防系统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 2)厂房消防水系统管路更换(含配套阀门、室内消火栓箱、室外消火栓等)。
3) 主变消防喷淋系统改造。
4) 全厂新更换的消防水管路焊缝无损探伤检测、管路耐压及整体调试。
5) 全厂消防水系统管路及阀门防腐着色。
6) 配置 2 套消防应急物资储存柜。
7) 消防水系统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2.3 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总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竣工时间 2021 年 8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可委托具有消防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设计,需提供委托方资质。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2.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方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2 个类似的电力行业项目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安全资质要求: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没有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5 财务状况
3.5.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5.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6 施工设备
3.6.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6.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 并保证完好。
3.7 项目经理
3.7.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7.2 持有安全生产B 证。
3.7.3 应有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4 项目经理资质(建造师)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8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3 个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
3.8.1 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有 2 个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8.2 安全负责人应至少有 2 个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8.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8.4 现场人员杜绝超龄人员(男 55 周岁以上,女 50 周岁以上禁止入场)。
3.8.5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3.8.6 从事电气、热力和机械工作人员应提供身体健康档案。
3.8.7 承包商须提供承包商人员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存证明、定期体检证明、职业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技术培训及资格证书等的。
3.8.8 承包商须提供承包商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必须服从电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禁漏报、瞒报、谎报、迟报。
3.8.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项目的监理人;
(4) 为项目的代建人;
(5) 与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3 日。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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