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省迪庆州电力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迪庆藏族自治州实际情况,经第十三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迪庆藏族自治州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供用电管理规定》,成为南方电网经营区内唯一藏区订立的首部地方电力行政法规。
据了解,云南少数民族人口多、分布区域广,为保障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电力需求,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与各自治州政府建立政企联动机制,结合各地地域特点,推动地方政府制定、修订地方电力法规2部129条款,共同维护与保障少数民族区域供用电秩序,全力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合法用电权益。
多年来,云南电网持续加强供电区域内唯一藏区电网建设力度。2020年,迪庆供电局完成全口径售电量1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1亿元,全州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8.368%,供电可靠率达99.75%。累计投资16.12亿元开展行业扶贫,助力迪庆州全域脱贫。全年完成大工业客户市场化交易电量6.7亿千瓦时,为实体经济降低用电成本9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