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山西能监办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文件指出,零售市场购售电绑定关系时间应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零售用户需审慎选择售电公司,零售合同签订后应严格履约。
文件规定,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固定开市制度,滚动撮合交易实行连续开市交易
此外,文件要求,加强偏差电量管理工作。批发电力用户偏差电量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规定随当月电费一并结算,电力交易机构应按月提前公示偏差电量结算主体名单。符合免考核条件的市场主体,须于次月15日前向我办提交免考核申请,偏差电量免考文件下发次月,随次月电费进行退补。
针对部分月份优先发电量大于优先购电量,导致火电企业市场化电量普遍欠发的情况,因电网设备临时检修、调度机构强制调用调峰(含启停调峰)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火电企业欠发市场化电量,可予以免考,发生此类情况时,调度机构应于次月向我办提供欠发火电企业名单、可免考欠发电量及占比,经确认后免考针对火电机组优先发电量,在年初供热期月份,优先发电量空间不足(因新能源大发),无法分配的情况,调度机构应在随后的非供热期月份均衡安排执行,确保火电机组优先发电量及时足额分配结算。
具体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