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公布了浙江省普通直接交易和售电市场交易各项安排。
市场交易规模
2021年,全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100亿千瓦时,较2020年同比增长5%。其中: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50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600亿千瓦时。普通直接交易采用发电企业平台集中竞价的模式;售电市场交易采用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模式。
参与市场主体电力用户
普通直接交易。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最新要求,放开制造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企业,其他行业2020年度用电量在50万千瓦时以上或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5万千瓦时的企业(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的用户除外)。
售电市场交易。在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的基础上新增全行业(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
今年浙江省可参与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数量将达到20多万家。
发电企业
省统调燃煤、燃气等发电企业;三峡集团溪洛渡水电站、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公司、皖电送浙机组、宁东煤电基地送浙机组、四川水电、福建、新疆和青海来电等。
售电公司和增量配网企业
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公示取得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增量配网企业可代表其供电营业区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参与普通直接交易;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公示后,也可作为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