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次新增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1-02-02
招标编号:03210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次)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次新增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详细信息见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进行购买。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2:00,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实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两份(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Excel表格形式)打成压缩包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wtjzbgs@126.com。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3。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2-24404090,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
4.2.1投标人须先凭电子钥匙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4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及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如下所示,澄清问题格式及具体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1.10.3。
(1)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4:00前
(2)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2021年2月9日17: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8:3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光盘和发送加密版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不接受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新一代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编:3003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称/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财务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李女士 电话:022-24404090 传真:022-24404084。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022-24404929咨询时间:投标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电子信箱:zhengpingcaigou@vip.126.com 传真:022-2440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