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四川攀枝花市政府向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报送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备案的函》(攀府函〔2020〕169号),标志着攀枝花市全面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2021年1月12—13日,省河湖管理局副局长蔡伟带领省验收抽查组一行莅攀,对攀枝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省级验收销号抽查。
攀枝花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99座小水电站(整改类92座,退出类7座)。
自清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级及县(区)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开展清理整改。完成立项审批整改27项,环评及环评验收整改31项,水资源论证整改25项,土地预审整改43项,林地(征)占用整改13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整改75项。
省抽查组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以不低于总数量10%的比例,对攀枝花市小水电站进行了抽查验收,抽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抽查组重点核查红果、力马等整改类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的改造措施、视频在线监控建设及运行、整改事项完成、资料建档等情况;核查龙胜、茂源、桦木箐等退出类小水电取水口、厂房、设备撤除情况,解网协议签订情况等。
抽查组充分肯定攀枝花市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认为攀枝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重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与各成员单位职责清晰、推进有力,退出类电站退出彻底,整改类电站规范运行,高标准完成了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同时,抽查组要求攀枝花市进一步加强下泄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攀枝花市河道水常流、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