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面对自改革开放以来最为艰难和复杂的发展外部环境。
艰难性主要来自于美国在被超越前的疯狂打压。美国社会不分党派已经达成打压中国发展的共识。从特朗普、拜登的竞选纲领可以看出,不管民主党还是共和党,甚至很大部分美国人都将中国的发展当成了最大威胁之一。未来直到中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之前(据世界银行估计在2035年,笔者估计大概率在2030年左右中国将完成对美国的超越),美国都会强制寻求与中国产业和经济脱钩,强制要求制造业回流美国,巧取豪夺中国在海外的优势产业,阻碍两国人文交流、经贸合作,切断高科技产业、教育产业向中国的输出,甚至时不时地会发出美债安全威胁等。这些都将增加我国获得高技术及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难度,阻碍和延缓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复杂性主要来自于美国正极力打造围堵中国发展的“新反华联盟”及欧盟等主要经济体在“安全帐”与“经济账”上的摇摆不定。美国近期正打造一系列“反华帮派”,包括“五眼联盟”+日本、北约扩容、美日印澳反华联盟、繁荣网络计划、蓝点网络计划(6个东盟区域成员已参加)等。同时,美国利用其对欧盟的安全保卫者的身份以及美欧盟友关系,强迫欧盟加入反华联盟。欧盟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在“安全帐”与“经济账”摇摆不定的状态。可以预见,我国的周边与国际环境将长期面临风险隐患增多、不确定性增加的局面,我国“一带一路”国际战略(包括陆上、海上、空中或冰上)都将面临更为复杂多变的形势。
2、充分认识构建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战略新电力体系的重要性
面对我国发展的更为复杂、更为艰难的发展外部环境,破解发展难题,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打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下称为“双循环”新发展战略)。
“双循环”新发展战略不是一个短期应对方案,而是一个长期发展战略,以创造和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构建涵盖国内产业分工体系、国内科技创新、国内要素市场和国内市场自我良性循环的新经济体系。同时,“双循环”新发展战略是更高水平的开发战略,充分体现了法制化、制度化要求,能有效吸纳世界先进要素,形成互利共赢利益共同体关系。总之,“双循环”新发展战略强调依托国内市场掌握发展主动权,摆脱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规则依,打造一个以内为主、安全为底线的内外互动的新发展格局。
“双循环”新发展战略思想应该成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思想。
电力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面对复杂艰难的发展环境和实施“双循环”新发展战略的紧迫性,我国电力领域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按照“双循环”新发展战略要求,利用这次新发展格局重构的机遇,在体制、机制、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寻求突破,打通阻碍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和用电的各类“堵点”“痛点”,更好完成电力领域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素市场化流动、国家战略落实等方面担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双循环”新发展战略的长期性和紧迫性,决定了抓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电力生产与供给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新电力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充分认识“新电力体系”在落实我国碳减排责任的重大任务
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12月发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即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
今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讲话中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是落实我国碳减排国际承诺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大力开发、高效传输和充分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是我国电力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责任。
十四五时期,我国应利用好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金融创新、监管创新组合工具,加快构建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战略要求的,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服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电力体系”。
4、希望“新电力体系”能够守正创新
结合“双循环”新发展战略要求,特别是当下国家在面对日益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的时候,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阶段,笔者对“新电力体系”有几点希望:
希望“新电力体系”能够有一个系统性、战略性、协调性的顶层整体设计,减少和消除碎片化、补丁化、改良式的修正行为。
希望“新电力体系”能够首先确保我国电力领域回归“初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电能保障,少一些基于企业增收欲望的浮躁,或是由现实互联网经济与数字商业诱惑所导致的盲从。
希望“新电力体系”能够在国家战略实施、地方经济发展和电力企业创新增长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与协调,少一些地方“小循环”,少一些企业“自循环”,在国家的“大循环”中找到地方和企业的定位和价值。
希望“新电力体系”能够具备以下“气质”和特点:
“新电力体系”应以安全可靠灵活供电为前提条件。特别是在极端气候、自然灾害突发、人为破坏活动或战时情况下,关键设施、重要地区的供电保障问题。常态下,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紧急状态下,能承担关键核心用电保障。两种状态切换快速灵活。
“新电力体系”应以服务各类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任务。减少对煤炭、天然气等碳基能源发电的消耗与进口能源的依赖,尽可能多地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本土各类型清洁能源用于发电,将是未来较长时期电力领域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集中式规模开发转化与远距离大容量传输,分布式开发转化与近距离小容量配送,多种场景百花齐放。
“新电力体系”应以协调智能高效运行为功能基础。发电、输电、配电、售电与用电各环节衔接顺畅,电力市场机制运行高效,源网荷储用协调双向互动,电能损耗低,适应各类用户多样化、多元化用电需求。
“新电力体系”应以成本可负担和终端价格可承受为现实要求。正确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通过存量盘活、公共基础设施领域REITs等金融创新满足增量投资需求,加强电网管制类业务与市场化业务差异化监管与成本监审,确保用户终端价格合理可承受。
“新电力体系”应以推进实体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为经济责任。以新基建为契机,加强电力装备高端制造业发展和电力领域“两化融合”,鼓励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和增强民间资本活力与竞争力,促进国家工业体系布局与产业链“强链”“补链”。服务电动汽车、分布式能源发展,促进消费增长与升级。
“新电力体系”应以支撑要素自由流动和促进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为创新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善省内电力市场,丰富交易品种,消除电力交易的省间、区域间壁垒,促进电能公平自由交易。制定电力相关数据要素(包括生产调度数据、管理数据、营销数据、交易数据等)的分类监管法规,发挥电网数据平台作用,坚持“能放尽放”的原则,将数据要素按照市场化要求向社会开放,推动基于电力数据的新业态发展和新技术创新。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将数据要素开放及相关收入纳入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对低收入人群的电费补贴。
五年多的电改在很多方面已经朝着这些方向在改进和变化,但是与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战略要求的“新电力体系”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在体制、机制、技术、金融、监管等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快开展、坚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