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有企业监督面临着监督范围广、监督对象多元、监督力量不足等诸多挑战。中国核电纪委从统筹资源、完善体系、创新手段入手,强化系统思维,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必须坚持融入治理。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必须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决策权、把关权和监督权,发挥好党内监督体系的优势,着力构建以党内监督为统领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国核电纪委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有效整合力量,不断探索完善在公司治理全流程和各领域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以“法规纪效”为评价标准对党委、经理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体系有效发挥“探照灯”“CT机”和智囊团作用,推动公司治理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必须整合监督资源。适应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新形势需要,必须打通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以党的监督为统领,纪检、巡视、审计、监察为一体的监督格局。中国核电有效整合纪检、审计、巡察、法务各方力量,形成“计划任务共定、重大问题共诊、信息通报共享、整改问责共施、人才队伍共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监督合力。
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中国核电监督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监督范围和内容上体现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全面监督,对所有业务领域的全部监督,对具体业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督,确保监督质量到位、效果到位。
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必须提升监督能力。近年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对企业纪检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新的挑战。中国核电纪委积极寻求党委支持,注意专业结构的搭配,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人充实到监督队伍当中,打造了一支集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于一身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