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卡西姆发电公司收到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局税收返还行政令,确认了发电公司在建设期2017、2018税收年度的部分所得税返还金额,这也标志着卡西姆发电公司自成立以来,成功获得首笔所得税返还。
在卡西姆电站的相关《实施协议》中,明确规定用于电厂相关物资可以办理免税,但因种种原因,部分物资进口时,联邦税务局并不认为可以免税。三年以来,发电公司一直积极争取对该部分申请税务返还,期间阻力重重,遇到的问题纷繁复杂。尤其是在巴基斯坦在取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援助后,巴政府逐步扩大税基,增加税收来源,导致联邦税务局更加收紧了所有的税务支出。另外,由于联邦税务局人员时常变动,政策更新频繁。今年以来联邦税务局就变更了发电公司的税收管理机构,导致之前的申报前功尽弃,又需要新任税务官再一次进行详细说明。
面对重重困难,发电公司以“卡西姆原则”为工作方针,“穷尽一切合法合规手段解决问题”,合理规划,一步一步的解决申报过程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司创建“价值创造型财务”的目标。就本次所得税返还工作而言,发电公司始终坚持中方指导、巴方职工全程参与为工作导向,培养巴方员工的能力为工作目标,也为实现全公司整体属地化工作,提供了经验和支持。
一直以来,税务工作都是发电公司的重点工作。发电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巴基斯坦税收政策,积极办理满足条件的相关免税批复,不断推动销售税和所得税返还工作,既为发电公司节约大量资金,也为公司的稳定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发电公司将继续推动剩余建设期所得税的返还工作,争取取得全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