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些戒备、多一些友好。
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作为一项新事物,目前在制度和实践上都处于探索期,对于传统电网发展盈利的冲击不言而喻,实践中出现各种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也在所难免。
由于价格机制、供区划分、变电站能力匹配等多方问题,以致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普遍缺乏盈利空间,甚至处于严重亏损状态。部分试点项目流标、意向投资方退出、项目陷入停滞、后期推进困难等各种现象屡见报端。
分析泸州金融中心项目亏损原因,之所以出现“大马拉小车”的尴尬情况有其客观历史原因。与此同时,作为少有的含居民用户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相应电价政策却不能与其承担的民生保电义务相匹配,着实有失公允。
改革进入深水区,应在不断容错中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勇气和担当可嘉。换言之,改革既然赋予社会资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也应对其持宽容态度,允许在摸索中寻找出路。
但对于增量配电改革,应认识到,一方面,增量配网也是电网,按照电改“9号文”“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针,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这意味着配电网企业收益相对固定,配电网运营绝不是暴利行业;另一方面,试点项目一旦陷入大幅亏损,不但影响后续运营,也将严重动摇市场主体投资增量配网项目的信心,从而违背电改初衷。
回顾增量配电改革初心,其旨在利用市场竞争的内生机制带来电网效率和服务的提升,也因此被视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具智慧和创意的举措。
增量配网作为增量配电改革的产物,应是传统电网的延伸和有效补充。但由于电网基础设施具备天然垄断属性,增量配网似乎生来就是与电网抢“饭碗”的,因此其自诞生之日起就被默认为与电网是竞争关系。
其实,如若抛开二者资本属性,对于输电网而言,无论是增量配网,还是传统配网,在物理属性、服务对象方面是完全一致的。从这个角度看,二者应该是平等的兄弟关系,绝不仅仅是对立的竞争关系。
因此,在全社会用电量日益攀升的当下,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者理应恰当处理竞合关系,少一些戒备、多一些友好,目标就是共同做大、做好全社会用电市场的“蛋糕”,这对于降低电网整体投资、从本质上实现电网提质增效至关重要,而这也是本轮电改应有之义。
实际上,在增量配网出现之前,各传统配网之间互供、“手拉手”供电就已是常态。也就是说,增量配网与传统配网若能联手互供、调剂余缺,在技术和操作层面上完全可以实现。
这方面,国家在制度层面已有安排。今年3月发布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提出,可通过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共同运营、处置相应配电网。实践中,类似“共享变压器”的共赢做法也已有成功落地,或可提供借鉴。
各地政府也应该发挥桥梁和催化剂作用,给予积极引导,并做好配套支持,促成共赢合作,达成改革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