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安全阀校验外委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安全阀校验外委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869)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安全阀校验外委项目(第二次)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委托其进行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运行期间,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阀缺陷进行处理(安全阀解体、安全阀密封面研磨、安全阀组装、安全阀在试验台上进行整定值调整和密封性检查、安全阀在线校验等工作),恢复安全阀性能;负责运行期间,对运行期间检定时间到期的安全阀进行离线校验、在线校验,对校验不合格的安全阀实施检修;负责运行期间,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安全阀检修任务,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连云港田湾核电站现场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T601大修结束后一个月,项目具体开始和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田湾核电站5、6号机安全阀校验外委服务,主要包括:
1) 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阀缺陷进行处理,恢复安全阀性能;
2) 对运行期间检定时间到期的安全阀进行离线校验、在线校验、对校验不合格的安全阀实施检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4.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火电站或核电站或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阀校验及维修工作的相关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3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安全阀检验机构),作业范围涵盖FD1、FD2,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8月25日11:00— 2020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5、6号机安全阀校验外委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及招标文件下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8.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3310136/13683369751
8.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 月22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8.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联 系 人:石语子
电 话:0518-82207984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 系 人:李雯
电 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