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近日公告称,经申请,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湖北省发改委下发的《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40号),湖北省发改委同意将《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02号)的项目单位由“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其他事项仍按原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02号文要求执行。
本次变更手续完成后,随州火电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全部由随州公司负责,公司将指导其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按计划推进随州火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