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补偿相关事项作出公示。
通知指出,2019年7月,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电力需求响应单边竞价,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统一出清价格均为30元/千瓦。2019年8-10月山东省共组织实施电力需求响应3次,其中削峰需求响应1次,填谷需求响应2次。
此外,通知表明,2019年山东全省迎峰度夏需求响应共计补偿1460.31万元。其中,削峰需求响应中17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915.40万元;填谷需求响应中143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544.91万元。
该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8月26日。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1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补偿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实施情况
2019年8-10月共组织实施电力需求响应3次,其中削峰需求响应1次,填谷需求响应2次。
二、补偿标准
2019年7月,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电力需求响应单边竞价,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统一出清价格均为30元/千瓦。
三、补偿结果
按照鲁能源电力字〔2019〕176号文件明确的执行效果评估和补偿系数标准进行测算,2019年全省迎峰度夏需求响应共计补偿1460.31万元。其中,削峰需求响应中17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915.40万元;填谷需求响应中143户用户符合补偿条件,累计补偿544.91万元。用户补偿明细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补偿方式
无代理关系的需求响应用户,补偿费用以电费抵扣的方式直接兑现给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响应的,以用户为单位计算需求响应补偿金额,按照代理关系将补偿发放给售电公司,由售电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自行支付所代理用户补偿。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8月26日。如对公示金额有异议,用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供电公司,经核实确有错误的,修订后于8月底前重新公示。
六、补偿时限
10月底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完成用户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