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下发为标志,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已进入到第六个年头,其中最重要的成果,当属在多个现货试点省份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现货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在现货交易模式下,电力作为商品的时间和空间属性得以体现;电力系统的运行模式与市场交易紧密结合,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得以彰显;各类市场主体间充分竞争、博弈,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公平性得以保障;发电侧和用电侧以市场分时价格为信号,开展精益管理和精细化用能的利益得以兑现。
在多个开展现货长周期试结算的省份中,又以S省即将开始的连续4个月长周期试结算最引人瞩目,不仅市场化机组全部参与,更难得的是市场化用户的全部电量也将在现货市场中结算,且零售侧与批发侧价格可进行联动。如果试运行成功,将证明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成为我国电力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任何改革的起步阶段,其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难免存在各种问题。以S省为例,在今年5月短短的4天现货结算试运行中出现了近亿元的不平衡资金。究其原因,并非是省内现货市场运行出现重大纰漏,而是非市场化电量及与其对应的“优先发电计划“与现货市场中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协调。
根据S省的电力现货市场顶层设计,市场化机组主要包括统调火电、核电和直调自备电厂(自发自用之外的电量),外来电和新能源发电(90%电量)不参与现货市场,这就形成了部分电源在现货中竞价上网,部分电源列入“优先发电计划“仍按传统方式调度的双轨制结构。优先发电计划一般与非市场化用户用电量相对应,市场化用户用电量与市场化机组的市场化发电量相对应。当市场化用户用电量多于市场化机组的市场化发电量时,由于电价形成机制不同,就会产生不平衡资金。市场化用户的电能量费用主要由现货价格和市场化电量合约价格决定,上述电价均低于优先发电计划中电量价格,从而造成电网企业所收电费不足。由于在现货市场中,电网企业仅负责按照交易结果调度电量,不承担电力交易中的电费盈亏,所以双轨制运行造成的缺额资金需要在非市场化机组(包括外来电)中分摊,这将导致部分国家指令计划、(省级)政府间电量框架协议和电源侧行业扶持政策(如新能源保证性收购)无法全部兑现。
解决上述矛盾的方案无非有正反两个:
一是,将全部电源纳入电力现货市场,优先发电计划转换为不需要物理执行的政府授权合约(具体方案详见谷峰所著的《善用政府授权合同制度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过现货市场形成基于价格的最优潮流,通过政府授权合约兑现国家指令计划、政府间框架协议和电源侧行业扶持政策。这其中又以外来电入市最为关键,因为外来电已占到S省全社会用电量的1/4以上,用电低谷时段甚至超过50%,是不平衡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是,阻止外来电入市,逼停现货市场,缩减入市用户直至市场化用户用电量与市场化机组的市场化发电量大体相当。但这显然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国家政策相悖。
改革的力度越大就越意味着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利益的重新分配又决定了不同群体对待改革的不同态度:“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保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革新”。包括电改在内的所有改革,难以保证让所有群体均受益,即使可以做到绝大部分群体受益,也不能做到让大家受益相当。如果改革将所有利益团体达成共识做为前置条件,这样的改革势必难以持续;而能够进行到底的改革,必须要在不同利益间进行取舍。
在上一轮电改中,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由于出现了32亿不平衡资金,得到了“先暂停,通过总结提高再启动“的指示。饮冰十年、热血难凉,如今新一轮电改又再次来到了当年的十字路口。就如马克思所言:”一切重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一般都会出现两次。第一次是作为悲剧,第二次是作为闹剧。“上述两个解决方案中,哪个是着眼大局、多方共赢;哪个是跳梁闹剧、放僻邪侈,相信大家自有公论。
电力是基础工业,其影响不仅阈于电力行业内部,还将影响整个工业体系的成本,因此电力体制改革的成败事关全局、关乎国运。在目前的国际大环境下,我国已开启“经济内循环“模式,激发电力系统活力,为实体经济减负又被赋予更加重要的意义。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前,我们相信中央必将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