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就有: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对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读者提出疑问:目前那么多问题没有理清,并且很多区域性的问题都没有打破,这要怎么建设?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是简单的一体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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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的全国统一与区域性之争
国务院在2002年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基于当时“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跨省的区域性高电压等级的主网架”、“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现实情况和问题,提出了“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的方案。
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了不同时期的相关政策
区域的电力市场建设主要是从当时的区域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出发,但是随着跨省跨区的交易量不断增长,区域电力平衡的局面被打破。
目前区域内交易电量的增长远远低于跨省跨区的电力增长,这与电力资源分布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相吻合,跨省跨区的快速增长也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
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内需的稳步增长,带来了市场主体的持续增长,相应的电力市场的供需也随之增加。
在国内经济客观发展形势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相对于区域性的电力市场来说更加能够充分的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势互补,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平衡不同地区的负荷差异。
统一的电力市场也是国际电力市场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区域发展差异性的驱动下,国际上很多发达经济体选择建设大范围的电力市场,其中就有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
欧盟、美国、日本等都选择通过合并区域电网、或者成立国家统一的电网来实现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从而实现电力资源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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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等于简单的一体化吗?
统一的电力市场不能简单理解为全国简单的统一电网、统一调度运营和统一规划建设。这个设想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随着电改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如弃风、弃水、弃光等问题,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价格、调度壁垒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发挥市场机制、需要涵盖了更多范围需求方的电力市场来进行消纳。
如果说建设全国电力市场的本质是为了发挥市场的核心作用来推动资源的配置,区域性的电力市场也具备这个属性。
区域性的电力市场在取得平衡运行时也能发挥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如我国的南方省区的南网运营,南网将西南的水电调度到广东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应该立足于国内的实际情况,如果通过骨干特高压将国内的各大区域性的电力市场串联或者并联的方式使其联系成统一的电力市场,基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西北的风光、煤,西南的水电等资源进行整合,引入电力现货市场或者期货市场等市场工具使得这些不同区域的市场能够进行高效的交易,似乎更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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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统一的电力市场是电改的关键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不断明确,从而使得加快统一开放全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未来路径渐趋明朗。
对于电力市场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方式,但其出发点和立足点都应该是基于本国的国情出发。
目前对于我国而言,保持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是重中之重。与之对应的,我国的电力市场也应该是为经济增长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支撑。建设全国范围内的市场也是从稳定发展和可持续增长这两点出发。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区域市场已无法满足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的要求,同时也会成为新的障碍,区域性的电力市场目前来看,会增加区域电力市场之间协调的难度和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
而电改目前最大的难点就是工商业对居民用电的交叉补贴,就是工商业用户支付高电价来补贴居民的低电价。
工商业是大客户,电价却比作为小用户的居民还贵,这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产生了背离。据市场统计,这部分电费已经高达3千亿元。
既然市场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断提高供给,可直接使得供需平衡点也就是价格被降低。通过市场的手段将资源禀赋丰富的电量供给到需求地方,使其达到供需平衡,相应的价格也会回到合理区间。
目前来看,以特高压为骨干的坚强电网已经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建设更大范围的电网和电力市场有了坚实的基础。
无论是区域性的市场,还是更大范围的全国性的市场,都是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
而目前提升社会效率和保障能源稳定是市场发展的主流,将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充分调配需要规范透明的统一市场,建设高效的电力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电改的初衷。初心不改,方可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