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水阻垢缓蚀剂和循环水非氧化性杀菌剂(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NJ2020-04-BJGY-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水阻垢缓蚀剂和循环水非氧化性杀菌剂 招标人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水阻垢缓蚀剂和循环水非氧化性杀菌剂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总装机700MW。设计主要水源为城市中水,经过石灰、混凝沉淀、杀菌、过滤等处理后,合格的水进入工业水池,做为循环水补充水及其他工业用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详见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供货数量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全年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预计用量。(预算循环水阻垢缓蚀剂30吨、循环水非氧化性杀菌剂3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必须提供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环保性能报告。循环水药剂应是低毒无害配方,提供循环水阻垢缓蚀剂及非氧化性杀菌剂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至少两项同类型机组无磷阻垢剂的合同业绩,业绩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及业主方出具的应用证明(附业绩合同及业主应用证明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28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8日17:00时止(网上报名无须审核直接通过),潜在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缴费后将电汇底单上传至邮箱(只需上传电汇底单,无需上传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费电汇至指定账号,购买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投标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5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2166703;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标书费,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招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 ;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
电 话:
13206817303
电 话:
185198176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nnjgs5@163.com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
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