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长春热电厂2号锅炉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检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0-04-BJGY-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长春热电厂2号锅炉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检修工程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长春热电厂2号锅炉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检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招标范围:华能长春热电厂2号锅炉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检修、调试、试运行、售后质保及废旧设备倒运,详见附件2招标技术规范。
2.3 工期: 18天,开工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05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300MW及以上机组磨煤机检修或维护业绩(附完整、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分包业绩无效)。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27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时止(网上报名无须审核直接通过),潜在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缴费后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平台(只需上传电汇底单,无需上传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费电汇至指定账号,购买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投标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5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2211822;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标书费+投标人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招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9:00 ;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招标代理: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1377号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
电话:
18543186246
电话:
18519817611
电子邮箱:
267359366@qq.com
电子邮箱:
hnnjgs5@163.com
联系人:
吴磊
联系人:
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