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不少准备开年大干一场的企业陷入困境,经营计划被打乱。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给企业减负、降压,维持正常经营,巴中出台大量相关政策。3月1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就公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用电优惠政策一览表》,在用电方面给予企业支撑,其中包括“给予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临时优惠30%
电价政策”等大量硬核措施。政策详情如下。

一、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
优惠政策:临时优惠30%电价政策
执行时间:2020年2月5日至疫情解除
二、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优惠政策: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大工业企业
优惠政策: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按需计算基本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105%部分按实收费,不加倍收取。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四、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
优惠政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五、一般企业用电
优惠政策:欠费不停电,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六、专用变压器用户
优惠政策:不增收功率因数电费(力调电费)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七、防控物质生产企业扩大生产新增用电
优惠政策:高压用电线路免费建至用地红线,低压免费建至计量电表
执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疫情解除
八、中小工业企业
优惠政策:一季度
用电增量同比超过10%以上部分每度电补贴0.1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执行时间:2020年一季度